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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1 10:12  来源: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作者: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浏览次数:9106

富源县人民政府: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将D2YN202104290040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举报问题:曲靖市富源县富源原五中对面路边小吃店废水乱排,导致低洼处长期淤积污水;富源县清溪河(人民防空办河段)沿线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导致河水黑臭。

(二)整改措施:1.疏通原富源五中对面路边下水道堵塞点;

2.对清溪河人民防空办河段入河排污口进行改造,杜绝生活污水外漏进入清溪河中,同时加强监管,维护好污水收集设施;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清理聚集的污水,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及时清理河道中的垃圾。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富源县中安晓微小吃店废水乱排,因道路排污口堵塞,导致低洼处污水淤积。

2.清溪河人民防空办河段,因排污口堵塞导致少量生活污水漏排清溪河中,在低洼处形成聚集,现场调查时,因近期天气干旱,清溪河断流,聚集的少量污水有异味。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一一对应自查。一是已疏通原富源五中对面路边下水道堵塞点;二是已完成清溪河畔的生活污水管网治理工作;三是已对聚集的少量有异味污水及河道中的垃圾进行清理;四是印发《关于县城清溪河污水治理的通知》138份,更新完善河长制公示牌3块,设置警示牌4块。现已整改完成。

已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发出满意度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满意率100%,对该交办举报问题的办理完成情况已在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四、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自查自验,该举报问题材料齐全,需整改事项整改到位,达到验收要求。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