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专题专栏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划实施过程中对规划环评措施落实不到位、约束性不强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6 23:05  来源: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12963

按照《富源县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18〕59号)要求。现将“规划实施过程中对规划环评措施落实不到位、约束性不强”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规划实施过程中对规划环评措施落实不到位、约束性不强。

(二)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二是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坚持环保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三是严厉打击无环评建设项目和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行为;四是县人民政府环保监管机构要在相关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和要求,作为中期评估重点内容。

二、整改完成情况

1、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尤其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中若干重要关系的论述,使广大干部深刻理解和把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形势和要求,有利于提高干部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本领,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全县生态环境问题。

2、富源县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于2010125日获省环保厅批复,随着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于201611月委托环评单位开展修编工作,2017816日省环保厅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富源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修编文本进行审查并初步通过专家组评审,现已根据评审意见完善文本编制,于1114日将修改完善后的文本根据评审会要求再次报省级专家查看,通过后报省环保厅备查。

根据富源工业园区园区总体规划(修编)要求,在园区胜境片区规划建设2个污水处理厂。按照产业集聚情况和分步实施建设的原则,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项目业主方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完成了《富源县工业园区供排水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书》签订,总投资2.76亿元。项目业主方于2018年6月20日进场施工,截至目前,完成总投资6800余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300余万元,园区垫支征地拆迁费1500余万元)园区供排水一体化项目污水处理厂子项目的建设任务,该项目于2020年8月完成设施设备自主验收工作,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开展运行。已完成总长约15公里污水管网,覆盖胜境核心片区已建成投产企业12户。

3、目前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共16个,分别那是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曲靖卓迅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淮海矿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锴晟新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富源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云南今飞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富源飞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云南宏发集团印象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蓝天铝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富源华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富源今飞零部件有限公司、云南富盛能源有限公司、富源远东金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富源格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滇东第一发电厂、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滇东第二发电厂均已办理环评手续,同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在园区规划实施过程中,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和要求,对入园企业严把环评准入关,确保入园企业符合园区的规划,依法办理环评手续,督促企业按环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入园企业的监察力度,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同时,督促企业申报排污许可登记,按时开展自行监测等相关工作。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还不到位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