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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乡镇(街道)、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富电商办〔2019〕8号)

发布时间:2019-11-20 09:10  来源: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zfb  浏览次数:1707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经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乡镇(街道)、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乡镇(街道)、村电子商务
服务站点建设方案
 
  为完善全县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切实做好示范试点工作。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19〕32 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富源县乡(镇)、街道、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二、资金情况
  中央专项财政资金150万元

  三、建设目标
 
建成12个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站,覆盖率达100%;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81个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达50%以上。通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利用电子商务的方式,突破农村信息瓶颈,为农村群众提供在线购物、销售、缴费、出行、娱乐、资讯、创业等服务,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消费,带动农村产品销售,促进农民增收。
  四、建设内容
  (一)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站。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站,具备线下体验、区域仓储配送和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介等功能,并认真执行日常网络安全管理、货物收发管理、农产品收购等管理制度;服务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经营,且对各个电商平台开放。
 
1.筹建方式:由承办企业按照建设标准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并达到规范化要求。镇级服务站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村级服务点不少于20平方米,服务站建设费用从示范县项目资金中统一列支。
  2.基本配置:配备电脑、电视机、门头、背景墙、货柜、收银柜台、制度展板。
  3.运营模式各乡(镇)、街道负责推荐辖区内服务站建设地点和运营人员(优先招募农村网店店主、农村淘宝合伙人、返乡大学生、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承办企业对服务站进行建设和日常运营指导。
  4.工作职能:
  (1)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能够对所在服务区域的农民的需求和生产进行摸底统计。
  (2)配合整理农村电商上下行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并定期通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向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报送有关信息。
  (3)履行服务站的服务规范,严格执行网货质量监管制度,确保网货供应安全。
  (4)负责乡(镇)、街道电商日常工作,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其他电商工作任务。
  (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
  建设81个及以上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优先考虑在有特色产品的贫困村进行建设,贫困行政村覆盖率达50%以上,贫困村服务覆盖率达100%。选择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原则上在已有的“万村千乡”农家店、供销社网点、邮乐购、村邮政代办点、村民活动中心、便民服务点选择建设。主要具备电商知识普及宣传、网络代买代卖、快递代收发、缴费支付等功能。服务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经营,且对各个电商平台开放。
  1.建设方式:按照以点带面筹建原则,由各乡(镇)、街道按照行政村分布情况及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服务范围,结合农村淘宝服务站分布情况,推荐辖区内服务点建设地点,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建设费用从示范县项目资金中统一列支。
  2.运营模式:各乡(镇)、街道负责推荐拟建设的村级服务站点和运营人员(优先招募农村网店店主、农村淘宝合伙人、返乡大学生、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承办企业对服务站进行建设和日常运营指导。
  3.基本配置:配备电脑、电视机、门头、背景墙、货柜、制度展板
  4.工作职能:
  (1)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能够对所在服务区域的农民的需求和生产进行摸底统计。
  (2)定期通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向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报送有关信息。
  (3)履行服务站的服务规范,严格执行网货质量监管制度,确保网货供应安全。
  (4)配合各乡(镇)、街道做好电商日常工作。
  五、服务规范
  (一)入户宣传。定期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提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培训,培育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
  (二)网上代买代卖。帮助村民网上购物,并协助解决购物过程产生的纠纷等问题。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乡(镇)、街道和村服务站收集当地特色农产品,汇总后对外发布信息、销售。
  (三)便民服务。为村民提供水、电、宽带、话费等生活网上缴费,代收代发快递、车票代购、酒店预定、本地资讯等服务。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小额取现、生产贷款等服务。对外发布村级各项服务内容。
  (四)生产服务。与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依托村级服务站网上销售,开展技术指导。
  (五)依照当地情况提供其他增值服务。
  六、项目实施节点
  (一)2019年11月,完成12个服务站的装修及门头招牌、背景墙、宣传牌、功能制度牌及相关设备的安装。
  (二)2019年11月,完成12个服务站和81服务点的装修及门头招牌、背景墙、功能制度牌及相关设备的安装。
  (三)2019年12月,根据实际情况查缺补漏。
  (四)2020年1月,针对镇村级服务站点的工作人员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培训,帮助其理顺代购区域内客户关系,掌握售后、质量问题处理方法等,使电子商务服务站站长及站点负责人完全掌握基本职业技能,并能够高效的运营和维护服务站点,从而更有效的帮助村民进行网上购物以及做好其他基本服务;每周开展向村民宣传服务站的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活动,培养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作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建立定期协商制度,协调解决项目运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统筹推进服务站点建设。
  (二)强化项目管理。承办企业要及时汇报项目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负责做好站点建设相关协调工作、收集农村电子商务相关信息;领导小组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会议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下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协同跟进,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积极做法和经验,并及时上报。
  (三)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和《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列支,规范资金使用内容,在门户网站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和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定期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配套资金安全有效。承办企业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切实推动项目实施,并建立专档以备检验。
  (四)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络,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资源共享,实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功能普及;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综合服务下沉功能,为农村群众免费提供足不出村的“一站式”电商便利服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站点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电商工作者的能力和业务素质。大力宣传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各项举措,增强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举办形式多样的座谈会、培训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富电商办〔2019〕9号)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部分条款修改的请示(富政发〔202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