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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部分条款修改的请示(富政发〔2020〕29号)

发布时间:2020-04-01 23:10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zfb  浏览次数:20668

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部分条款修改的请示
富政发〔2020〕29号

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商务局批准备案,并由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但在实施过程中,对照云南省2018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绩效目标表,方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率不足50%以上;二是示范县电商培训人数目标过高;三是经济效益指标—示范县县域农村和农产品零售额指标不明确,需完善;四是两中心选址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预定目标面积。
  为按时按质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经富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优化调整实施方案。一是在全县161个行政村中建设81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二是示范县电商培训人数不低于3000人(次);三是明确经济效益指标,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增速高于去年本县网络销售总额的30%;四是不用建设面积限制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选址,具体实施过程中采取“1+N”的模式延伸、拓展各项服务功能。为此,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申请:
  一、《方案》第三条实施目标中“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1个”改为“1个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8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改为“81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且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覆盖率达50%以上”;“开展电子商务培训10000人(次)”改为“开展各层次电子商务培训不低于3000人(次)”;“培育2个—3个富源县地方农产品品牌(以富源魔芋和大河乌猪为首选)”改为“打造2—3个电商扶贫产品”;补充“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增速高于去年本县网络销售总额的30%”条款。
  二、《方案》第五条第二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中的内容:“建设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米、功能齐备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修改为“建设功能齐备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
  三、《方案》第五条第三款“建设县、乡、村农村电商仓储体系”中的内容:“建设改造1个县级电商务仓储配送服务中心,建筑使用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修改为“建设改造1个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
  四、《方案》第五条第四款“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内容中:“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10000人次以上”修改为“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不低于3000人(次)”。
  五、为确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动配合,强化资金管理使用,职责明确,任务细化,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办法》不再作为《方案》附件2、附件3,而是另行单独发文。
  当否,请示。
 
  附件: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修订)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俊瑛  0874-4619216)

附件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修订版)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8〕51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8〕205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方向,以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聚焦贫困地区,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特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农民就业创业渠道,提高农民收入,结合富源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的要求,以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为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以产品为根本,以服务为保障,以物流为关键,以企业为载体,以人才为支撑,以农村产品上行为重点和核心,推动和促进农村产品流通交易、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搭建农村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健全服务体系,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拓宽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
  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强化示范引导,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结合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人文环境,充分发挥丰富的农特产品、特色产业和旅游文化优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错位化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实现各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路径。
  (三)强化服务,聚焦上行
  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产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把握精准,助力扶贫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根据富源县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结合贫困地区产业覆盖情况及脱贫规划,搭建贫困地区同电商平台间的桥梁,注重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扶贫“绣花功夫”的本领。
  三、实施目标
  到2019年底,建成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12个乡(镇)、街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81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且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覆盖率达50%以上;开展各层次电子商务培训不低于3000人(次);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增速高于去年本县网络销售总额的30%;培育3—5户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打造2—3个电商扶贫产品;培育建立1个县级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建档立卡电商扶贫脱贫示范户20户以上。
  四、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整体打包、公开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承办企业,实施项目。
  五、实施内容
  (一)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
  1.打造1个富源县级区域公共品牌。完成公共品牌设计策划全案和产品电商流通标准指导手册的制定,全网统一标识、授权、退出。拟定公共品牌使用标准、范围,制定出台《富源县区域品牌授权使用保护管理办法》,加大公共品牌宣传力度。
  2.培育特色农产品网货品牌。挖掘特点、提炼卖点,在贫困地区着重打造2—3个农产品网货品牌,并通过专业团队的策划运作,讲好品牌故事,将其打造成适应市场的畅销产品,提高上行能力。
  3.培育3—5户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以发展电子商务为抓手,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产业,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旅游文化、乡村旅游等市场。由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营销体系建设。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畅通的渠道进入市场。
  4.开展农产品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提供网销农产品的检测检验服务。通过建设品牌质量和标准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和规范质量标准化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标准化生产管理,促进放心消费,解决农畜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重点在生产商、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客户之间,利用电商服务中心资源集聚优势,实现供应链环节中各企业的信息沟通、数据互换和协同工作,打造特色电商产品完整供应链,推动农村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步伐。依托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站点,结合本土企业平台、特色地方馆建设由镇村站点负责收集农畜产品,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提供供销信息以及网货化服务。利用技术手段使生产流通的每个环节做到质量有保证、产品有标准的追溯体系。
  5.建立农村电商营销服务体系。提供农村产品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开展农村产品线上线下整合营销,重点开展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的产销对接活动。鼓励利用丰富多样的宣传推介方式推介营销农产品。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县交警大队、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承办企业
  建设期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营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
  采取“政府推动、企业参与、整合资源”的方式,在县城内选择闲置办公房、闲置房、商品房等进行改造和装修,建设功能齐备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
  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包括基础装修、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中心包括以下必要功能区:
  (1)富源县网货批发展示中心
  富源县网货批发展示中心是富源农特产品的集中展示平台,也是为所有产品企业对接网商和渠道的分销中心。展示中心将富源大量的优质产品通过平台迅速链接全国各地的分销商,分销商通过线下渠道,淘宝、微商等店铺进行销售,帮助富源县的生产企业建立起电商供应链的管理体系、仓配体系,同时也为参与培训后的网商提供发货的平台支持和货源支持。
  (2)网商创业孵化中心
  网商创业孵化中心是服务富源网商创业的重要平台,为所有培训后的创业网商提供持续的辅导支持,开展货源、金融、项目、路演等一站式的服务支持。
  (3)企业孵化中心
  帮助有产品的企业实现电商换市,并提供产品策划、产品设计、数据分析、分销平台等综合服务,是富源电商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
  (4)社交电商直播中心
  社交电商已经成为电商发展的重要内容,公共服务中心将与直播平台合作,建设富源社交电商直播中心,开展网红直播培训,组织直播活动等。
  (5)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
  收集和记录当地服务站点、电商企业、物流快递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和交易信息。县内物流企业、龙头企业、获得奖励的网店和公共服务站点等至少每月录入一次数据。
  (6)公益扶贫服务中心
  公益扶贫服务中心将免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创业妇女等提供场地设施和专业辅导队伍。
  (7)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成果展示中心
  突出模式亮点、数据、扶贫等,展示农村电商各项工作成果。
  (8)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包括培训中心、会议室、路演中心、创客咖啡区、摄影室等。
  2.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
  建立富源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配备具有一定运营经验的运营团队,提供业务对接、咨询和技术服务、培训以及产品研发、包装设计、文案写作、营销策划、产品拍摄等服务,同时负责为富源县电商发展提供决策支持、电商主体培育与管理、资源整合与统筹、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及营销服务、电商氛围营造与宣传等工作,提升富源企业电子商务能力和富源电商创业者技能,为富源电商发展提供综合服务支持。
  3.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改造
  建设改造12个乡(镇)、街道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81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对条件允许的“万村千乡”农家店、供销社网点、邮乐购、便利店、村民活动中心等服务站点资源进行改造升级。对乡(镇)、街道电商服务站实行统一定位、统一设备、统一形象、统一服务、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等。
  乡村服务站点要具备产品零售、实体体验、网络代购、物流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收储等功能。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存取金融服务、保险、生活缴费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面,支持贫困户负责站点运营。县域公共服务中心要发挥中枢作用,将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串联,避免分散运营。
  各服务站点配备电视、电脑、物流筐、产品展示架等,安装开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软件。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借助各种实体渠道,向村民宣传服务站点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培育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帮助村民网上购物,提供快递收发服务,实现网上代购和物流配送;围绕农村消费提供票务、充值缴费、金融服务等便民服务;对外发布村级各项服务内容;收集贫困户种养殖信息,拓展销售渠道,用销售指导生产,帮助贫困户销售产品;推广电子商务应用,让农民享受代买代卖、生活缴费、寄递物品、票务预订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打通农村电商应用“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的问题,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促进农村消费,带动农村产品销售,促进农民增收。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承办企业
  建设期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1.建设县、乡、村农村电商仓储体系
  建设改造1个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支持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点的建设改造,原则上与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融合建设,鼓励多站合一。形成以县域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为枢纽,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的服务终端。县域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提供开放式的仓储、配送、分拣等服务,鼓励与传统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共享融合。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主要提供电商快递包裹的中转和代收代发、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的集散储存。充分利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调度、清分、总包、散件外走、信息电子验单扫描、电子录入、实时监控,做到全程邮件追溯,形成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实现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高效率、低损耗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
  2.建立农村物流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县域统一的、适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要的农村物流管理系统,对接物流需求方与提供方,整合全县物流信息,发挥指挥调度作用,有效管理订单、运单、运力、场站与货物,合理、顺畅、高效流转货物。
  3.整合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依托县域物流信息化,实现与各运力企业系统互通互连,整合全县物流资源鼓励承办企业结合富源实际,自建方案或择优选择邮政、供销、商贸流通、城乡公交、第三方物流等各类主体,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上下行流通解决方案,降低下行物流成本。通过县域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集中统一开展农产品上行,降低上行物流成本。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警大队、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承办企业
  建设期限:2019年12月底前。
  (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以培育电商人才,提高电商应用水平为目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不低于3000人(次)。因人施教,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有针对性地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培训。针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规划、管理和分析等培训;针对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电商应用、开设网店和网络营销培训;针对有意学习电子商务的农村群众、返乡青年、退伍军人、待就业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针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开展电商创业实操培训;针对农村服务站点工作人员、产品经销商等开展服务培训;针对农村群众开展电商普及培训和宣传,结合扶贫工作要求,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
  2.开发适合当地电商发展需求的科学电商课程体系。根据富源县农特产品特点及产品属性,分析电商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对某种产品或某个产业开发从生产技术、产品开发、产品营销等电商课程体系;根据富源县电商人才基础情况,结合富源县农特产品供应链实际情况,以电商基础、产品研发、专业技能、综合运营等多维度开发富源县电商人才培育课程体系。
  3.建立富源县电商人才库。对已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独立建档,并及时对学员培训信息、电商技术水平信息、从业就业信息进行更新,以数字化形式体现学员培训后跟踪孵化情况;搜集并展示本地优秀电商企业招聘信息,向优秀电商企业推介各类电商技术人才。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妇联、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
  实施单位:承办企业
  建设期限:2019年12月底前
  (五)电商精准扶贫
  1.建立贫困人口培训体系。依托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点,构建电商精准扶贫网络体系。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名单、类别信息目录,根据贫困人群需求和需要,建立贫困人口培训体系,结合富源县具体情况,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重点围绕电商基础知识、购物实操、实用技能等内容,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精心设置培训计划和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指导贫困户达到电商知识普及、推广应用和通过互联网销售农特产品的需求。
  2.打造2—3个电商扶贫产品。围绕农畜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建立农产品种植、加工生产的电商标准和行业标准,打造电商产品品牌,支持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等认证。开展农畜产品分级、初深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建立富源优势农产品名录库,打造整齐划一的全网络全渠道供应链体系。
  3.鼓励电子商务助力扶贫。一是鼓励县内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以及电商企业优先收购和销售贫困村、贫困户的农产品,针对贫困村的农产品进行本地配送、销售;二是鼓励贫困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销售本地农产品、提供同村配送便民服务;三是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培训录用贫困户;四是鼓励本地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建立贫困村农产品直采体系,采购贫困村农产品。
  4.示范带动。选择1个有条件的贫困村作为扶持重点,加大扶持培育力度,带动其他贫困村通过电商脱贫致富。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扶贫办、县妇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
  实施单位:承办企业
  建设期限:2019年12月底前
  六、项目投资
  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
  七、时间安排
  (一)项目准备阶段(2019年1月—5月)
  制定实施方案。围绕经济发展、产业特色、电商基础和物流现状进行全面调研和摸底;结合本地特有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以及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规划和布局。以精准扶贫为导向,突出重点、突出精准,在电商供应链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物流体系、电子商务培训等方面做到对象精准、产业精准、措施精准和政策精准。
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动员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上报市级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备案。
  依照选择程序完成承办企业的选择。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9年6月—12月)
  紧紧围绕方案中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实施。
  (三)项目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月—3月)
  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并编写综合示范项目典型案例,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巩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迎接各级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富源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据实抽调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一名专人负责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和对接服务。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决策,日常工作高效推进。
  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政策协同力度,研究出台土地、税费、人才等支持政策,大力推动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按照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的标准优化工作方案和绩效评价方案,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做好设计,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
  (二)强化责任机制。县人民政府是综合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示范工作开展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资金支持方向、补贴标准,明确各类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农民受益。
  (三)强化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县财政要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四)创新工作措施。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农村产品上行的模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电商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云贫开发〔2017〕32号)精神,做好电商精准扶贫工作,扶持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电商扶贫人才培养、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宣传推广等工作。建立长效的项目运营机制,确保示范项目可持续发展。创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农产品网络营销活动,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开展电商基础知识培训,广泛调动各级有关部门、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种养殖大户、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投资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绩效管理。设立绩效目标,通过综合示范项目,使电子商务进一步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对照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的要求,加快项目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绩效目标,完善各项台账资料,做好迎接各级绩效评价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商务部绩效评价。
  (七)强化过程管理。县级主管部门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加强指导监督,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承办企业履约能力的考核,不仅重视项目建设,还要重视项目的后期运营和扶贫实效。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如实做好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网上销售产品等的记录。提供县级主管部门的举报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加大考核督查。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考核办法,结合考核指标和分值,明确各示范单位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对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等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九)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的信息。
  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凡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信息安全,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从2019年4月起,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度实行每月一报。县领导小组每月30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务必于每月30日前向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各乡(镇)、街道要于2019年4月20日前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做好宣传推广和经验总结。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和总结示范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与做法,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运营模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将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扶贫、企业运营模式等典型案例及时汇总、归纳和上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相互之间的借鉴和交流,营造农村电商蓬勃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2.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预算表
  3.云南省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版)附件1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总体
目标
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体系,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
指标
指标1:示范县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1个
指标2:示范县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1个
指标3:示范县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 5户以上
指标4:示范县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 20户以上
指标5: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1个以上
指标6:示范县电商培训人数 3000人次以上
质量
指标
指标1:示范县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 50%
指标2:示范县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覆盖率 50%
效益
指标
经济
效益
指标
指标1:示范县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指标2:示范县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社会
效益
指标
指标1:带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创业和就业
指标2:农村电商服务进入建档立卡贫困村,服务贫困户
满意
度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1:对各示范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和举报次数 10次以内
指标2:培训对象满意度 90%以上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版)附件2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预算表
服务项目 中央资金
(万元)
县级配套
(万元)
企业自筹
(万元)
备注
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200      
镇(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150      
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200      
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 350      
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350      
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及其他服务体系建设 250      
合计 1500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版)附件3
 
云南省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材料与评分标准 自评
得分
评价
(得分理由)
相关证明材料
组织管理与规范(30,加分项4) 工作组织和协调(10) 1.成立州市级、县区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1) 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州市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会议纪要(0.5分);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县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会议纪要(0.5分);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分析和安排部署综合示范工作。加强现场指导、监督和检查。(2) 研究、分析和安排部署综合示范工作的会议纪要,每年至少2次以上,有州市级领导参与的(0.5分),县级领导参与的(0.5);
现场指导、监督和检查的文件、函件、会议纪要、检查记录、报告等(0.5),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的(0.5)。
     
3.制定了科学严谨、具有可操作性的综合示范工作方案,提出合理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且工作方案得到有效落实。工作方案的修改向省商务厅报备。(2) 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科学严谨、具有可操作性,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1),且工作方案得到有效落实(1)。变更工作方案未向省商务厅报备的(-5)。      
4.实现州市整体推进三个统筹的要求。(5) 根据州市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及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等,制定了州市整体的项目布局规划或方案(1);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由各州市统筹使用和调配,改变过去平均分配、分散资金、直接拨付至县(市、区)的做法(3);州市政府领导牵头,横向由商务、财政、农业、扶贫、供销、邮政等多部门参与,纵向由州市到县、乡的工作协调机制的文件及相关会议纪要(1)。      
组织管理与规范(30,加分项4) 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建设(10) 1.根据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要求,制定和建立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2) 建立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0.5),细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标准、验收要求等(1.5)。      
2.资金使用方向是否合规,使用程序是否规范,票据是否完整等。(8) 中央财政资金账目、拨付文件、凭证,被扶持企业资金使用账目及凭证。资金使用合规(3),使用程序是否规范(2.5),票据是否完整(2.5)。      
公开透明与规范(8分) 1.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其他政府公共媒体设立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2) 在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2分)      
2.通过各种方式对外公开工作方案、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财政支持项目决策过程文件,项目名称、资金额度、建设内容、完成时限、承办单位等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工作进度。(2) 在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0.5)、决策过程(0.5)、专项资金使用情况(0.5)、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0.5)。      
3.是否按要求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并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信息。(4) 示范地区和承办单位按要求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1),并及时(1)、准确(1)、完整(1)填报信息。(参照EDI提供材料)      
宣传推介(2分,加分项4) 1.示范地区州市开展2次以上的电商营销宣传活动。(2) 州市开展2次以上电商宣传报到和营销活动记录(2)。      
2.示范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典型经验或做法被商务部、财政部、扶贫办等国家部委纳入典型案例或者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3);被省级商务、财政、扶贫等主管部门纳入典型案例或者在省级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1)。 示范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典型经验或做法被商务部、财政部、扶贫办等国家部委纳入典型案例或者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材料(+3);被省级商务、财政、扶贫等主管部门纳入典型案例或者在省级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材料。(+1)。      
政策措施与成效(70,加分项6) 电商助推脱贫攻坚(22,加分项2) 1.建立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助贫机制。(10) “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点”为贫困户提供代购、代销等服务,为贫困户增收节支的证明材料(5);“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助贫机制的证明材料(5)。      
2.建档立卡贫困村的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50%。(5) 建档立卡贫困村名称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子商务网点视频(5)。      
3.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开展普及和创就业培训。(2)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开展普及和创就业培训记录(2)。      
4.电商助贫精准,电商帮扶贫困户记录和内容详实、准确,对电商扶贫信息进行规范统计。(5) 对电商带动贫困户增收、节支、就业创业等信息进行统计。数据来源非统计部门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要注明统计依据(5)。      
5.对电商扶贫工作成绩突出的示范地区:电商助推脱贫攻坚前四项得分在15分以上的;电商扶贫案例被省级以上商务、扶贫部门表彰或列入典型案例的。(+2) 加总前四项得分在15分以上,或提供电商扶贫案例被省级以上商务、扶贫部门表彰或列入典型案例的证明材料(+2)。      
农村产品供应链(18,加分项2) 1.梳理、建立本地农村产品数据库。建立本地电商大数据中心。(2) 对辖区内农村产品的上市时间、质量和技术水平、销售渠道及比例、自主品牌拥有情况、电商企业情况等进行摸底,建立本地农村产品和电商数据库。(2)      
2.培育建立区域公共品牌(2),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和认证。(2) 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认证的证明材料(2),当地特色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注册、培育及销售情况等材料,现场核查(2)。      
3.支持本地传统商贸企业电商营销。(2) 提供传统企业电商转型的证明材料,现场核查(2)。      
4.支持部分农产品建立可追溯体系。(2) 提供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的证明材料,现场核查(2)。      
5.探索建立某个品种农产品电商生产、流通标准。(+2) 提供在农产品网络销售过程中,应用某个农产品生产、流通标准的照片、文件等证明材料(+2)。      
政策措施与成效(70,加分项6) 农村产品供应链(18,加分项2) 6.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村产品(包括在线旅游等)网络零售额较快增长。30%以上各(4);20%-30%各(2);10-20%(0);10%以下(-2),负增长(-5) 统计部门或第三方数据公司提供数据。      
农村物流体系(10) 1.建设改造县级物流仓储中心,物流功能相对完善,对外提供开放、共享仓储物流服务。(3) 县级物流仓储中心的仓储及物流服务设施配置情况证明材料(1),以及对外提供服务记录(2),现场抽查。      
2.形成以县级仓储物流中心为枢纽,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快递收发、农产品集散为支点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3) 县级仓储物流中心、物流快递企业要为所有乡村电商服务站点提供仓储、配送等服务的记录,现场抽查(3)。      
3.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实现电商物流统一配送,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缩短物流时限。(4) 提供县、乡镇、村三级物流解决方案,物流整合的说明材料,物流配送记录以及整合前后的物流价格降低和效率提高证明材料(2),农村产品网络上行价格与省会城市基本持平(2)。      
人员培训和人才培养(10) 针对各类主体、不同需求开展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2)培训记录详细、真实。(2)各类培训10000人次以上。(此标准按照示范县人口数量80万人计算,各示范县具体培训人次按人口比例计算)(2)注重培训转化效果。针对已培训人员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4) 培训通知(要有收费标准、培训范围等信息)、培训课件、现场照片、培训网址、培训学员名单、签到表、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的从业和创业情况的统计等证明材料(10),现场电话抽查。      
政策措施与成效(70,加分项6) 农村公共服务体系(10) 1.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完善,中心作用发挥充分。包括运营体系、物流协同、培训、供应链、助农扶贫、孵化等。(5) 公共服务中心应统筹区域内农村电商发展,具备运营体系(1)、物流协同(1)、培训孵化(1)、供应链(1)、助农扶贫(1)等功能,现场核查。      
2.乡村服务站点整合现有商贸网点,提供内容丰富的电商服务。涵盖代买代卖、小额金融、保险、生活服务等。(3)站点覆盖率50%。(2) 提供所有行政村名称和数量,以及所有乡村服务站点的视频,乡村服务站点要为当地居民提供代买代卖(1),生活服务(1),金融保险(1)等服务,站点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2),现场抽查。      
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分项2) 州市、县级政府出台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政策,并给予配套资金支持。100—300万元(+1);300万元以上(+2) 地方财政扶持资金政府预算文件及相关资金拨付凭证。      
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直接评为不合格:        
1.违反工作文件规定,未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更改实施方案、扩大实施范围、增加或改变示范内容        
2.在审计、稽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中发现项目质量、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包括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3.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项目是否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相关说明材料      
4.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建设总体进度不足40%。资金使用不足30%。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富电商办〔2019〕2号)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2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