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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督转〔2018〕85号转办问题清单中第D530000201806270030号举报件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03 20:39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富源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475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转〔2018〕85号转办问题清单中第D530000201806270030号举报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安街道、县环境保护局、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能职责,迅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工作。现将举报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
    举报件描述:富源县县城文化路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使用有烟煤作燃料,每天上午8点前排出大量浓烟,且有烟灰、随风乱飞,造成空气污染。举报人称该街上有多家牛菜馆在街面上杀牛,产生的废物(主要是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堵塞下水道。
    二、调查核实及办理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安街道、县环境保护局、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1.举报反映的“富源县县城文化路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使用有烟煤作燃料,每天上午8点前排出大量浓烟,且有烟灰、随风乱飞,造成空气污染”情况属实。2018年6月29日上午,经现场调查,位于富源县城文化路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王华户,使用焦煤作为主要燃料,早上7时30分至8时时段生火时用少量烟煤引燃焦炭,产生烟尘。
    2.举报反映的“举报人称该街上有多家牛菜馆在街面上杀牛,产生的废物(主要是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堵塞下水道”情况部分属实。富源县县城文化路(起止点:富源县广播电视局处-富源县胜境中学与玉顺街交汇处),此路段共有2家牛菜馆。一家名为:富源县中安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另一家位于文化路政府小区旁,名为伊仁牛菜馆(李荣户)。被举报的富源县中安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占用街面人行道宰牛,将宰牛产生的粪便、污水直接排入门前下水道,但未发现堵塞下水道问题;位于文化路政府小区旁的伊仁牛菜馆(李荣户),经现场核实,未发现该户将牛粪直接排入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堵塞问题。
    (二)办理情况
    1.按照《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燃用烟煤及其他有害烟尘;第三十二条规定:猪、牛、羊等牲畜应当实行定点交易、屠宰;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禁止乱倒垃圾、污水、粪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富源县中安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王华户下达了《建设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富执责改法字﹝2018﹞第0629010号),责令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燃用烟煤、不得将宰牛所产生的污水、粪便不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认真落实“门前三包”,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针对群众举报问题须在2018年6月29日12时前全部整改结束。
    2.2018年6月29日,针对富源县中安富东园伊斯兰牛菜馆“早上7时30分至8时时段生火时用少量烟煤引燃焦炭,产生烟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富环责﹝2018﹞6号),责令于2018年6月29日前,立即停止使用烟煤。
    3.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富源县文化路从事餐饮经营行业的店面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工作,对经营户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告知并要求及时整改。
    (三)办理结果
    1.通过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王华户认清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承诺今后改用清洁能源经营餐饮,不再排放有害烟尘;规范屠宰行为,将宰牛产生的废污、粪便集中清理至指定地点,认真落实“门前三包”,爱护环境卫生。截至止7月2日下午,该户已停止燃烧有烟煤的行为,门前没有堆积菜牛屠宰粪便和生活垃圾,下水道排水通畅。
    2.县城文化路其余从事餐饮行业的经营户对本户检查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下步工作
    (一)为巩固整治成果,下步将加强该片区环境卫生的监管,对县城城区进行摸底排查,重点解决此类型环境污染问题。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牛菜馆经营户规范屠宰行为,爱护环境卫生。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富源县关于曲督转第59号转办单调查办理进展情况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督转〔2018〕78号转办问题清单中第X530000201806250014号举报件办结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