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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9-10-31 14:41  来源:富源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zfb  浏览次数:8256

    县卫生健康局一直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特别是2016年以来逐步推进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纳入集中规范处置。2016年以前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22条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1条等规定,进行集中收集、分类、消毒、毁形、登记,在远离人群、水源的地方进行焚烧、深埋等处理; 2016年8月,县城内及周边的9家医疗机构签订处置协议进行集中处置。目前,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管、处置工作得到了集中化、规范处置。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3日
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富源县2019年10月环境空气质量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