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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曲靖市动员会在曲靖召开

发布时间:2023-08-08 15:03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510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曲靖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7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曲靖召开,督察组组长赵克义、副组长袁国林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李石松进行了进驻动员,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先祥主持动员会。

赵克义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大改革举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省委、省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看得见的成效取信于民,全力助推美丽云南建设。

赵克义强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坚持严的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将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办理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情况等。

李石松表示,此次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曲靖市开展督察指导,既是对曲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体检”,更是对曲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政治体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自觉,不折不扣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督察组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细致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条件保障等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配合做好督察工作。要坚持以督促治,以这次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坚决彻底抓好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云南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曲靖应有贡献。

袁国林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曲靖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387日—826日)专门设立举报电话:08743332976,邮政信箱:云南省曲靖市A351邮政专用信箱,受理举报起止时间为202387日至821日,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方式公告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