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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能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5:25  来源:富源县能源局  作者:富源县能源局  浏览次数:30396

富源县人民政府: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将D2YN202104070018号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举报问题:“中宇洗煤厂(位于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落雨田村)烘干车间和洗煤厂产生的烟尘、煤尘造成大气污染,导致居民家中每隔3-5天覆盖一层煤灰,周边土地荒废、不适宜农作物生长。此问题曾向省、市、县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二)整改措施

1.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对厂区周边农田土壤 进行采样检测。

2.对烟气排放物开展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3.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督促企业对面沿污染物进行清理整治。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经核实,被举报企业为富源县农工商经贸有限公司中宇煤业,位于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落雨田村,设计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包含跳汰煤炭洗选和煤泥烘干两段生产工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富环许准〔2018〕26号批复。

(二)反映问题核实情况。经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举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企业原煤堆存在半封闭彩钢瓦大棚内,煤泥烘干车间设置于封闭彩钢瓦大棚内;厂区设置5米高围墙、10米高防风抑尘网,顶部设置喷淋系统;厂区设置压滤机房,洗煤废水压滤浓缩后经沉淀使用;建设有雨污分流系统,厂区大门处设置截水沟,西部最低点建设容积600立方米三级沉淀池,大棚最低处设置33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面源污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环节,建设660立方米事故池;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设置防风抑尘网;厂界清晰,厂区道路全部硬化。经查看验收监测报告,有组织排放废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排放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保护目标上落雨村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煤泥烘干系统内的烘干废气引入旋风除尘器系统经水浴除尘后经15米高烟囱排放。举报反映的“烘干车间和洗煤厂产生的烟尘、煤尘造成大气污染”问题不属实。二是针对“厂区周边居民家中每隔3-5天覆盖一层煤尘”的问题,十八连山党委政府已组织当地村委会走访部分农户,走访结果未反映明显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举报反映“居民家中每隔3-5天覆盖一层煤尘”问题不属实。三是针对“周边土地荒废、不适宜农作物生长”的问题,经县农业农村局现场核查,厂区周边无荒废土地,农作物长势良好,举报反映的“周边土地荒废、不适宜农作物生长”问题不属实。四是举报人曾多次通过环保12369平台举报过该洗煤厂属实,经核实,生态环境部门已针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查并回复,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排污许可证齐全,污染治理设施与环评批复一致,排污许可证年检监测均满足排放标准要求,举报反映的“此问题曾向省、市、县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问题不属实。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对厂区周边农田土壤进行采样检测,并于2021年4月20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PH、有机质、水解性氮、有效磷、速效甲等,检测结果均在适宜范围内。

(三)富源县十八连山镇中宇洗煤厂委托中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对烟气排放物开展监测,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检测报告,相关参数不超标。

(四)富源县十八连山镇中宇洗煤厂已经建设16000平方米工业大棚,内部完善了喷淋防尘系统,购置洒水车一辆常态化洒水降尘,有专人负责日常厂区保洁。建设750立方米面源水收集沉淀池。建设出厂车辆自动感应冲洗装置一套,要求运输车辆必须覆盖篷布。




富源县能源局

2021年12月21日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能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