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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财政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2 09:55  来源:富源县财政局  作者:富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9338

富源县人民政府: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将举报编号为X2YN202104190007号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为X2YN202104190007号投诉人反映:曲靖市富源县14个乡镇(街道)环保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具体制约因素为:1.办公运行经费不足;2.工作车辆保障不到位,开私车办公事无补贴;3.人员少但工作量大。

(二)整改措施

1.确保各乡镇(街道)环保办工作人员2—4人,环保工作有序开展;2.2021年经费预算213500元,截至止5月底,已拨付80708元,确保年内公用经费全部拨付到位;3.公务用车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出差产生的费用按规定报销。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工作开展方面。经调查核实,富源县辖9镇1乡2街道,均设立乡镇(街道)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属乡镇(街道)直属事业单位。投诉举报的环保所实为环保办,是乡镇(街道)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下设部门之一,实际在岗职工36人,具体负责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反映的乡镇(街道)环保办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问题不属实。

2.办公经费保障方面。按照《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收支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富政办发〔2020〕88号)要求,2021年乡(镇)街道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用经费1187000元。其中,全县12个乡(镇)街道环保办实有在职人员36人,部门预算公用经费213500元,截至5月底,已拨付80708元。3.工作车辆保障方面。经核实,公务用车改革后,目前全县12个乡(镇)街道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共留用工作车辆58辆,公务用车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由单位从公用经费中列支。4.人员编制方面。各乡镇(街道)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合计核定事业编制199名,实有人数200人,其中36人由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统筹调剂安排,专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2个乡镇(街道)分别为2—4人。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基层工作点多面广,工作压力较大,反映的人少事多问题部分属实。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一一对应自查,现已整改完成。1.富源县12个乡镇(街道)均在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设环保办,分别有2—4人,具体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2.2021年全县12个乡镇(街道)环保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共213500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占全年预算支出的100%,切实做到了环保部门公用经费财政全额预算、序时拨付、全力保障。3.公务用车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根据工作实际需求,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到位,截至2021年12月21日已全部实际支出于公务活动中;未安排用车的,差旅人员按照《富源县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富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已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发出满意度调查表35份,收回35份,满意率100%,对该交办举报问题的办理完成情况已在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自查自验,该举报问题材料齐全,需整改事项整改到位,达到验收要求。





富源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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