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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 015158708/2023-08638
  • 2023-12-08 10:41

监督索引号53032510100601000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应急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县安全生产形势。1—12月,全县接报13起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交通事故,4起煤炭行业生产经营性事故,1起制造业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17人,受伤18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14.3%、死亡人数上升41.67%,受伤人数上升5.88%,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066%。

2、自然灾害总体平稳。2022年1—12月因全县共发生火灾55起,共计85户442人受灾,烧毁房屋146间,死亡1人;因自然灾害导致民房事故共11起,紧急转移安置58人。1至12月全县12个乡镇因低温冷冻、雪灾、洪涝等自然灾害导致农作物受灾12.46万亩,成灾10.1万亩,绝收1.5亩,因灾导致大牲畜死亡6头。

灾后救助情况。临时救助房屋受灾群众459人,发放大米5580公斤,棉被208床、大衣53件,六件套90套,冲锋衣93套,衣服222套,毛毯83床,食用油144桶。4月份救助因低温冷冻和雪灾导致农作物受灾的群众21756人,发放救助粮122600公斤。7月份救助因风雹灾导致农作物受灾的群众1741人。发放救助粮12930公斤。10月份救助因洪涝灾害导致房屋受损的受灾群众125户,发放中央救灾资金279,000.00元。

3、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工作情况。前四轮督查情况。截至12月30日,前四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发现问题1907条,已整改1884,未整改23条(道路交通安全21条、消防安全2条),整改率98.8%。第五轮督查情况。第五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在2022年12月20日已开展完毕,14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均按要求提交了第五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情况报告,共发现问题180条,立即整改174条,限期整改6条(道路交通3条、森林草原防灭火3条,已下发督办通知书),整改率96.6%。

4、树牢底线思维,严格监管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一是执法更加严格。根据年初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查处率及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率达100%的目标,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效能。二是隐患排查更加有力。牵头制定《富源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富源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全方位、无死角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2022年以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555条,其中一般隐患1545条,重大隐患10条,已整改877条;共成立督导检查组55个次,开展督导检查233次,检查监管对象597家次,发现问题239条,督促整改239条。针对发现的10条重大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4条、立案查处6条。三是非煤矿山监管更加严格。结合实际,制定《富源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度》,深入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反馈问题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1户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示范矿山建设;四是危险化学品监管更加系统。督促辖区内3户生产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四区分离,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整顿及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着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目前全县已达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62户,占应创建的95.38%,2户危化生产企业已落实“四区分离”,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五是烟花爆竹监管更加有力。成立整治组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立案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起,罚款2.2万元。六是工贸行业监管更加完善。部署开展工贸行业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紧紧围绕“铝7条”“粉尘6条”等重点整治事项,聚焦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粉尘涉爆等重点环节,截至目前,现已完成“铝7条”、“粉6条”清零工作。

5、盯紧重点行业,化解重大风险,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通过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式对工贸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共53户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发现隐患不放过、隐患治理不到位不放过。共开展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执法检查32次,发现问题隐患300余条,已整改完成290余项,整改率为96%,实现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工贸行业全覆盖;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28户,发出现场检查记录28份,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300余项,已整改完成280余项,整改率为93%;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户、零售店57户,发现问题隐患80余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6、整合职能资源,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二是完成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250名的教育培训工作,帐篷、棉被、衣服、防雨布等救灾储备物资储备到位,按要求完成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任务。三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明显。截至目前,富源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已完成清查以及调查阶段任务,正在开展区划与评估阶段工作。

7、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扎实开展“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宣传活动,有效宣传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了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 7 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行政审批科牌子)、应急指挥中心(加挂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牌子)、救援管理协调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非煤矿山科、单设政治部。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富源县应急执法监察大队

2、富源县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个。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行政人员超编原因为历年改非人员在本单位安排。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共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车辆少编的原因为原保留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为猎豹越野车,车牌号为云D·E1226,车龄17年,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18〕96号),该车列为黄标车已于2019年7月报废淘汰。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773,978.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73,978.1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6,680,200.00元,下降38.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80,200.00元,下降38.2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代列消防队收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73,978.13元。其中:基本支出8,024,991.70元,占总支出的74.48%;项目支出2,748,986.43元,占总支出的25.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6,680,200.00元,下降38.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80,200.00元,下降38.27%;项目支出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代列消防队收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应急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24,991.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32,676.24元,占基本支出的90.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2,315.46元,占基本支出的9.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48,986.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安全监管、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演练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73,978.13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6,680,200.00元,下降38.2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代列消防队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2,07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238,83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

3.住房保障(类)支出522,5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购房补贴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440,54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2%,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安全监管、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演练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决算不超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09,600.00元,下降7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9,900.00元,下降8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代列消防队收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应急救援、查灾救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应急救援、查灾救灾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2,315.4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45,184.54元,下降74.7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代列消防队收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161,333.82元,其中,流动资产834,182.55元,固定资产327,151.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6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9,000.00元、固定资产减少219,60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1: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25101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