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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015158708/2023-08638
  • 2023-12-07 15:02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71901000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研究部署全县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负责全县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罚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县公安交警队伍。

4)负责监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5)负责监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8)负责各级领导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9)负责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11)协调、配合安监部门、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12)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富源县公安局和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暨党的二十大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以“擦亮城市管理名片、守住事故预防底线、管住队伍红线”为抓手,以农村、城市道路为主战场,狠抓路面管控 、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措施的落实,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务中队、法制宣传中队、警务保障中队、涉车犯罪侦查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特勤中队、车辆管理所、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后所交通警察中队、墨红交通警察中队、大河交通警察中队、营上交通警察中队、竹园交通警察中队、富村交通警察中队、老厂交通警察中队、黄泥河交通警察中队、十八连山交通警察中队、古敢交通警察中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139人,人员超编原因是辅警人员编制单独由政府出文核定,未纳入行政编制当中。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7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38,609,328.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61,529.91元,占总收入的78.3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47,798.53元,占总收入的21.6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658,357.51元,增长33.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64,838.98元,增长6.9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7,693,518.53元,增长1,175.88%。主要原因是本年富源县交通局拨入工作经费8,347,798.5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31,319,132.85元。其中:基本支出25,349,949.34元,占总支出的80.94%;项目支出5,969,183.51元,占总支出的19.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35,613.66元,增长2.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73,065.85元,下降14.42%,主要原因分析(因全省统一会计核算系统,部分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列支);项目支出增加5,108,679.51元,增长593.68%,主要原因分析:因全省统一会计核算系统,部分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列支;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49,949.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856,203.59元,占基本支出的94.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93,745.75元,占基本支出的5.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69,183.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资本性支出1,257,969.00元,主要用于购买专用设备及办公设备;商品和服务支出4,632,284.51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办公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9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61,529.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2%。与上年相比增加1,964,838.98元,增长6.9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人员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7,393,04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执法办案经费等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7,40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开支及死亡抚恤等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343,98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开支;

4.住房保障(类)支出777,0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6,900.00元,支出决算为807,869.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9,636.7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23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8,2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6,900.00元,支出决算为807,869.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9,636.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2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将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5,561.74元,下降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969.74元,下降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92.00元,下降9.9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将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支队领导来我大队指导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3,745.75元,比上年减少4,530,614.92元,下降75.20%,主要原因分析:因全省统一会计核算系统,部分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大队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9,930,863.65元,其中,流动资产9,869,249.91元,固定资产15,836,550.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4,225,063.4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36,73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547.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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