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 “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

  • 富源县教育体育局
  • 富教体发〔2021〕65号
  • 015158708/2022-05131
  • 2021-06-21 08:44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各校(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育人方式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教体〔2021〕31号)要求,对中小学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现就加强全县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指出,当前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化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国家2021年相继出台了“五项管理”文件,明确和强调具体要求。“五项管理”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推动教育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是为群众办实事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高度,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最实的工作作风、最严的纪律要求,把落实“五项管理”要求作为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五项管理”的宣传、教育、引导和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管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协同培养节约习惯和管好作业、管好睡眠、管好手机、管好体质、管好读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为富源教育高质量跨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从严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省级统筹、市级负责、县抓落实、学校实施”的机制, 上下协同合力高位推进。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各校(园)要把落实“五项管理”作为2021年度攻坚项目,立即部署安排,迅速建立工作机制,逐项逐条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将落实“五项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强化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责任。教师要把落实“五项管理”作为基本要求,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强化规范意识,做到令行禁止。各学校要统筹谋划、 一体推进“五项管理”工作,确保本学期“五项管理”全部落地,形成落实“五项管理”的浓厚氛围,2021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三、严肃开展自查自纠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各校(园)要根据“五项管理”要求,以及《云南省中小学“五项管理”负面清单》(附件)内容,对照本学校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和校规校纪等,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凡与“五项管理”要求不一致的,必须及时废止,并加以整改。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对本辖区内学校的落实情况和整改情况,跟进督办,确保“五项管理”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各校(园)须于 2021年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7月4日前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工作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和盖章后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四、积极做好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各校(园)要履职尽责,协同发力,攻坚克难,扎实推动“五项管理”取得实效。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宣传解读好“五项管理”意义、要求和政策举措,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认识误区,取得教师、学生理解,贏得家庭、社会支持,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等作用,引导家长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成长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着力促进家庭、 学校、社会各就各位、各尽其责,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合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总结推广一批“五项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平稳有序推进“五项管理”工作,做好特殊极端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对策,确保社会稳定。

五、全面加强督促指导

各学校要积极处理、回复师生、家长和社会反映的关于“五项管理”相关问题。县教育体育局开设“五项管理”投诉电话(0874-4622860、4622877、4612229),加大随机抽查和监督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五项管理”落到实处。对违反“五项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学校负责人,限期整改;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学校,将视情况进行通报、约谈或追责。要加强“五项管理”工作作风建设,深入广泛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时纠偏整改。


附件:云南省中小学“五项管理”负责清单



富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8日



附件


云南省中小学“五项管理”负面清单


一、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

1.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有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得超过90分钟。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留作业。

2.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3.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5.严禁中小学教师不批改作业、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二、中小学生睡眠管理

6.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 8:00。

7.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8.严禁学校、教师占用学生午休时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9.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教师不得要求学生通过熬夜等减少睡眠时间的方式完成作业。

10.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三、中小学生手机管理

11.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严禁中小学生未经家长和学校同意擅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

12.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13.严禁学校不制定学生手机管理办法、不提供手机保管场所(装置)、不安排专人负责,不将手机管理的规定告知学生和家长。

14.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

四、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

15.严禁学校不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课外读物。

16.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12 种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17.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18.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19.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五、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

20.小学一、二年级体育与健康课每周不得少于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不得少于3课时,高中阶段学校每周不得少于2课时。

21.严禁学校、教师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时间。

22.学校每天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得低于30分钟,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眼保健操不得少于1次。

23.学校每学期全覆盖视力筛查不得少于2次。



相关信息:富源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 “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