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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以案释法 | 一男子涉嫌重婚罪被刑拘!

发布时间:2023-10-25 10:01  来源:县委宣传部  作者:县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2403

2022年5月,敖女士来到富源县公安局中安派出所报警称,男子王某坤隐瞒其婚姻存续的事实,与自己以夫妻名义生活了两年,并育有一子,后来自己才发现王某坤并非处于离异状态,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王某坤的重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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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事情败露的王某坤于当月与妻子宴女士办理离婚登记后外出潜逃,民警将王某坤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近日,王某坤在深圳被警方抓获,并被依法押解回富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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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2015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坤与宴女士办理结婚登记,之后育有两子,后王某坤又于2020年隐瞒婚姻状况与敖女士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王某坤一直对外宣称敖女士是其妻子,直至2022年5月,敖女士发现王某坤与宴女士并未离婚,随即报警。

王某坤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重婚罪。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坤已被富源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小警说法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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