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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市民卫生问题投诉反馈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26 11:11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8667

一、举报投诉受理后,能当时协调处理或可直接答复的,应尽量当时协调处理或直接答复。
二、当时不能答复或处理的问题也尽量在24小时内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向投诉人传递解决问题的诚意。
三、一般投诉举报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和答复;较复杂的投诉举报问题应在一周内办结并进行反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办的,在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延期理由。
四、对投诉举报人留下真实姓名和通信方式的,采取电话反馈或当面进行反馈。
五、对投诉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与事实出入较大或并不存在,需向投诉举报人解释清楚,采取当面反馈或电话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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