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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源县优化招商引资入园项目审批流程强化项目建设全程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 富源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 015158708/2021-04170
  • 2021-05-10 11:24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富源县项目建设保姆式服务实效,聚焦招商引资入园项目审批和服务跟踪上的堵点和短板,并学习借鉴先进县市区好的做法和经验,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今年33日,由两位分管副县长召集,涉及工程审批四阶段的3家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住建、政务服务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准备材料,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并到县工业园区3家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经3轮书面和会议征求意见,报送县司法局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审查,最终形成此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审批流程优化、强化项目建设全程技术服务和监管、其他工作要求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服务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限定的范围(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保密、军事、核工程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等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第二部分是服务内容: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期间的行政审批、技术审查服务、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以及项目建设中的事中事后监管服务等。

第三部分是服务流程:按照预审签约组建2套专班(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专班、全程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专班)建立3项机制(预审、全程代办、全程服务)的流程。项目审批上,建立以项目审批服务代办专班为运行中心轴,企业直接对接审批代办服务专班,审批代办专班跑部门、部门又服务于企业和代办专班的闭环式协同联动运行机制,确保服务的无缝对接、高效运转。全程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上,建立以企业项目建设为中心,园区管委会和各职能部门围绕项目建设进行全流程技术服务和监管。通过全程代办服务变企业跑多部门、碎片化的审批和服务为只跑一个窗口、只找12人,实现统一的入口和出口、系统化、规范化的审批和服务;通过全程技术指导和监管,各职能部门提前介入、提前指导服务和监管,及时纠正建设中的问题,为项目按质按量竣工和顺利验收奠定基础。

第四部分是优化审批流程:根据《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以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精神,采取并联审批和容缺受理+承诺办理的方式,推进项目审批与建设的同步进行。本《方案》提出的容缺受理是在充分考虑系统支撑和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最大限度的容缺,在项目的用地手续办理上,实行用地手续办理与工程建设许可并联。用地手续准备的同时,先以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选址意见和用地意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为后续手续的办理打通通道,以便及时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图审等,实际操作流程为:项目签约立项后,项目业主前期只需要完成第三方勘查定界(自然资源局出具选址或用地意见)、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自然资源局组织审查),即可颁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开展施工图设计,施工桩基结构图完成即可进行地下基础开工,施工设计图审查合格、基础不出地面前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其他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竣工验收前逐步完善、逐步补齐。整个过程中,一是各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配合,落实容缺受理+承诺办理要求,只要满足操作流程条件,即快速给予办理;二是代办专班要全程介入,不仅指导和代办完成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对容缺的事项和材料要按照项目建设序时进度,跟踪指导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竣工验收前逐步补齐,确保项目审批手续齐备、完整。

第五部分是强化项目建设全程技术服务和监管:明确了各行业部门职责,对招商引资入园项目做好全程跟踪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突出抓好规划、安全、质量、消防、环保等重点领域监督,确保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安全高效推进。

第六部分是其他工作要求:此部分从组织保障、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强化了工作推进保障支撑。


相关文件:《富源县优化招商引资入园项目审批流程强化项目建设全程服务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