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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曲靖市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完成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16 16:37  来源: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11654

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1910号)要求,现对曲靖市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2016 年督察反馈以来,曲靖市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即使国家及云南省有关部门专门督办后,也未引起足够重视。

(二)整改措施

一是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二是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土法选金历史遗留尾矿治理工程进度。三是加大对涉重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制度,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涉重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台账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堆存、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二、整改情况

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1910 号)要求,一一对应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一)富源县以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为契机,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的基础上,划分优先保护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对优先保护区域及周边污染源进行重点、详细排查。

(二)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落实机制。对造成土壤污染的重污染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结合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成果,全方位开展土壤重金属超标治理工作。

(三)根据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结果,省农业厅已经将各县农产品产地初步划分为:安全利用区、优先保护区和严格管控区(详细检测结果和划分等内容仍属保密阶段),并从2017年开始布置国控点进行监测,用3年时间累计采集监测样品21个,其中,2017年采集送检土样2个、产品样6个,2018年计划采集土样2个、产品样6个。

(四)项目申报的中安街道和胜境街道2个历史遗留土法选金尾矿全部入库,现正在建设处置场砖砌排水沟及处置场区顶部排水设施和绿化恢复工作。

(五)已组织1个企业开展企业用地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调查和评估工作。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016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十八连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设施或建筑没有完成整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督察反馈追责问责没有做到动真碰硬问题完成整改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