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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曲督转〔2018〕50号转办问题清单中第X530000201806210069号举报件办结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6-27 21:33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zfb  浏览次数:12777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收到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转〔2018〕50号转办问题清单中第X530000201806210069号举报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大河镇人民政府、县环境保护局、县煤炭工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能职责,迅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工作。现将举报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
    举报件描述:举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大河镇青龙村委会黑冲煤矿的违法行为:(一)煤矿矿道下穿黑冲村庄,地面多处出现裂缝,部分房屋开裂甚至成危房。(二)煤矿多年开采导致地表水全部枯竭。(三)煤矿生产的污水未做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四)噪声污染、24小时扰民。(五)煤矿长期占有乡村道路。(六)煤矿占用大量基本农田。(七)违法开采,该煤矿以采代建,非法生产,晚上偷着采煤、运输销售。(八)瞒报安全事故。(九)长期欺霸村庄道路,村民稍有抱怨就言语危险或暗中指使恶人实施殴打。
    二、调查核实及办理情况
    (一)信访件反映“煤矿矿道下穿黑冲村庄,地面多处出现裂缝,部分房屋开裂甚至成危房”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县煤炭部门查阅图纸资料并实地勘察,黑冲煤矿6万吨/年(现改扩建为30万吨/年正在建设)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主、副斜井不在黑冲村庄下部,风井井筒下段通过黑冲村庄局部,符合煤矿设计技术规范。经县国土部门、县住建部门实地勘察,地面未勘察到裂缝,所有的房屋都没有因为巷道建设导致危房。
    (二)信访件反映“煤矿多年开采导致地表水全部枯竭”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黑冲煤矿周边居住着青龙村委会黑冲和云塘2个村民小组,2010年2个村民小组实施自流引水工程各1件,雨季水源充沛,旱季供水不足。结合群众饮水实际,2011年实施阿木箐提水工程,现2个村民小组群众能正常饮水。
    (三)信访件反映“煤矿生产的污水未做任何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基本属实。黑冲煤矿属3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2018年9月20日改扩建到期,按照(云环审〔2013〕86号)环评报告书要求,现黑冲煤矿正在建设雨污分流系统、污水处理站、工业广场规范化建设等环保设施,建设期间产生的工程废水抽至老系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虽然老系统(设计处理800方/天)建设时间长、设备老化、工艺落后,但能满足改扩建系统建设期间工程废水(旱季200方/天、雨季300方/天)处理需求,但因老系统工业广场未建设挡墙等防流失设施,同时,新建工业广场建设未完工,雨季工业广场面源污水无法得到集中收集和有效处理。
    (四)信访件反映“噪声污染、24小时扰民”的问题
    经现场勘察,反映问题属实。富源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6月23日,对黑冲煤矿2号风井进行昼夜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西面噪声超标,厂区周边噪声敏感点声环境超标。富源县环境保护局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噪声超标和污水直排行为,于2018年6月2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目前,黑冲煤矿已安装了老井口风机消音器。
    (五)信访件反映“煤矿长期占有乡村道路”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黑冲公路原为人走小路,后经黑冲煤矿出资扩修为煤矿运煤和群众生产生活共用乡村道路。
    (六)信访件反映“煤矿占用大量基本农田”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黑冲煤矿改扩建项目经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工信煤技〔2013〕427号)批准,2013年8月取得开工备案回执,该项目于2013年10月启动建设,用地位于青龙村委会向荣村民小组羊房边处,占地面积约19亩,土地用途为临时用地;土地实行租用,租金已足额支付到所涉及农户手中。经审查,该项目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一般耕地、其他农用地和林地,建设过程中未占用基本农田。
    (七)信访件反映“违法开采,该煤矿以采代建,非法生产,晚上偷着采煤、运输销售”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黑冲煤矿属证照有效取得合法手续的30万吨/年的改扩建矿井,煤矿严格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建设,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齐全。计划2018年9月份进行3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煤矿现在已进入三期工程建设阶段。三期工程建设是沿煤层掘进巷道,每天的掘进煤量达200吨左右。为此,煤矿没有以采代建,没有非法开采,举报的问题不存在。
    (八)信访件反映“瞒报安全事故”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黑冲煤矿没有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为。
    (九)信访件反映“长期欺霸村庄道路,村民稍有抱怨就言语危险或暗中指使恶人实施殴打”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通过查阅群众打架报警案件相关记录,没有接到黑冲煤矿与周边群众因欺霸村庄道路报警案件情况,通过查阅青龙村委会综治办矛盾纠纷调解相关记录,也没有接到类似信访举报情况。
    三、下步工作
    (一)就黑冲煤矿属实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并进行跟踪问效。(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大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范涛;整改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
    (二)继续对黑冲煤矿风井风机厂界噪声开展跟踪监测,并依据检查结果,依法解决群众举报的噪声影响问题(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县煤炭工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大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黄波瑞,张卫东,范涛;整改时间:2018年7月31日前)
    (三)继续督促黑冲煤矿完善新老工业广场面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并严格落实技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妥善解决群众举报的污水排放问题(长期整改,责任单位:县煤炭工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大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黄波瑞,张卫东,范涛,整改时间:2018年10月31日前)
    (四)依法对黑冲煤矿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严肃追究企业违法责任(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责任人:张卫东,整改时间:2018年7月31日前)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7日
富源县关于曲督转第59号转办单调查办理进展情况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曲督转〔2018〕50号转办问题清单中第D530000201806210019号举报件办结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