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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08-15 10:3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浏览次数:5588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53030020230808004

富源县富煤大厦富源农行住宿区附近餐馆铂枫酒店花园食府:1.大气抽风机噪声较大。2.餐馆未安装风筒,导致大气无法散发,进入生活区。已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过此情况,相关负责人答应整改但至今未落实。

富源县

噪声、大气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经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被举报对象富源县富煤大厦富源农行住宿区附近餐馆铂枫酒店花园食府核实为:富源县中安金城路以饭为引餐厅(铂枫酒店花园食府),社会信用代码:92530325MACHP9TD65,法定代表人:雷学志,于2023518日核发相关证照,核发证照之前,富源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安街道市场监管所按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现场核查,该餐馆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提供了油烟交货装置相关资料。

(二)关于大气抽风机噪声较大核实情况。现场调查组进入富源县中安金城路铂枫酒店花园食府调查发现,餐馆厨房两面接近居民住宿区,其中农行住宿区后窗正对餐馆厨房排烟排气装置位置,经现场监测,11:00-13:0017:00-19:00,抽风机噪声较大,敏感点噪声等效声级达57.8分贝,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三)关于餐馆未安装风筒,导致大气无法散发,进入生活区。已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过此情况,相关负责人答应整改但至今未落实核实情况。1.餐馆厨房临近居民住宿区,油烟治理设施排气筒位置和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油烟排放对居民住宿区有一定影响,周边群众向该餐馆反映后,餐馆做了一定的整改,但受雨季天气影响,整改进展较慢,餐馆未安装风筒,导致大气无法散发,进入生活区属实。2.县边督边改组4人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安街道市场监管所主要、分管负责人和办公室、相关科室人员开展问询,翻阅来电、信访登记簿,并查询12315投诉举报系统,未发现相关投诉举报情况,已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过此情况,相关负责人答应整改但至今未落实不属实。

基本属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卫生健康局、中安街道配合,现场核查了举报反映问题涉及的餐馆经营主体在油烟净化治理方面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安装的设备运行情况,要求经营主体迅速制定详实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在2023814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一是规范设置排烟装置,油烟净化装置排放口远离周边居民住宿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对油烟净化系统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声,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噪声排放稳定达标;三是由餐馆经营者对周边住户进行道歉和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四是在餐馆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收集意见建议,增强整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未办结

2

D53030020230808007

富源县富煤大厦富源农行住宿区附近餐馆铂枫酒店花园食府,大气进入生活区影响住户生活。已向卫生局反映过此情况,相关负责人答应整改但至今未落实。

富源县

大气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经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被举报对象富源县富煤大厦富源农行住宿区附近餐馆铂枫酒店花园食府核实为:富源县中安金城路以饭为引餐厅(铂枫酒店花园食府),社会信用代码:92530325MACHP9TD65,法定代表人:雷学志,于2023518日核发相关证照,核发证照之前,富源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安街道市场监管所按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现场核查,该餐馆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提供了油烟交货装置相关资料。

(二)关于富源县富煤大厦富源农行住宿区附近餐馆铂枫酒店花园食府,大气进入生活区影响住户生活核实情况。现场调查组进入富源县中安金城路铂枫酒店花园食府调查发现,餐馆厨房两面接近居民住宿区,油烟治理设施排气筒位置和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油烟排放对居民住宿区有一定影响,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三)关于已向卫生局反映过此情况,相关负责人答应整改但至今未落实核实情况。经问询县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并调阅资料,群众于202384日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该情况,县爱卫办于84日以《富源县爱卫办市民卫生问题投诉转办单》转交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办理,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该餐馆进行了现场核查交办,餐馆做了一定的整改,整改过程中因受雨季天气影响,整改进展速度慢,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基本属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卫生健康局、中安街道配合,现场核查了举报反映问题涉及的餐馆经营主体在油烟净化治理方面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安装的设备运行情况,要求经营主体迅速制定详实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在2023814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一是规范设置排烟装置,油烟净化装置排放口远离周边居民住宿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责成县爱卫办、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跟踪督办整改工作落实不力作出深刻检查;三是由餐馆经营者对周边住户进行道歉和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四是在餐馆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收集意见建议,增强整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未办结

3

D53030020230808011

1.富源县老厂镇到十八连山镇宜树得村洗煤厂(自远商贸有限公司)手续不齐全,乱占耕地和生态林;该公司粉尘排放、噪音大,煤矸石乱堆乱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大,遇到检查就关闭停产。

2.富源县老厂镇政府办公楼右侧对面山上,杨幸福家(幸福大酒店老板)夜晚偷偷倾倒煤矸石,用煤矸石推平公益林,无人管理。

3.富源县老厂镇人民政府建有煤矸石集中堆放点,地址位于老厂镇水源保护区上方,下雨时会慢慢渗透到水源保护区。该煤矸石集中堆放点占用很多耕地和林地。

富源县

水、噪声、生态破坏、大气(扬尘)、固废

   (一)关于富源县老厂镇到十八连山镇宜树得村洗煤厂(自远商贸有限公司)手续不齐全,乱占耕地和生态林;该公司粉尘排放、噪音大,煤矸石乱堆乱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大,遇到检查就关闭停产核实情况。一是手续不齐全问题,不属实。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率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自远商贸有限公司实为富源县致远商贸有限公司,查看该公司相关证照、手续,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能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等行业部门校验,发改备案证、环评报告、环保许可、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均已办理,手续齐全并在有效期内。其中,20221230日取得环评批复(曲富环审〔202247号),于2020113日完成排污登记,登记号为91530325MA6P6E7D2T001Z2023414日完成排污登记变更手续,2023511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为530325-2023015-L2023513日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是乱占耕地和生态林问题,不属实。经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现场核查,该企业项目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未占用生态林,但占用306平方米商品林,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执法人员已经对致远商贸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立案编号:富林罚立字〔2023〕第063号。三是粉尘排放大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当前因无原煤洗选,处于停产状态,洗煤厂建有密闭大棚,大棚内建设喷淋设施,运输车辆进出建有轮胎冲洗装置,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到位。经查阅该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验收监测时工况稳定,在项目的上风向20米处布设无组织排放参照点、在下风向20-30米处布设两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根据监测结果,无组织粉尘的浓度在0.073--0.202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对无组织粉尘排放≤1.0mg/m3的限值要求。四是噪音大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周围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距离项目区较远,且与项目区之间有植被相隔,运营期噪声经植被阻隔、距离衰减后对其影响小,现场核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未开展噪声监测。经查阅该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到位,验收监测时工况稳定,项目在厂界东、南、西、北外1米处分别布点进行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5.1-56.3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39.5-46.7之间,项目东、西、北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五是煤矸石乱堆乱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大问题,属实。经现场核实,富源县致远商贸有限公司于202212月与富源县丰达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煤矸石购销合同,煤矸石长期供给富源县丰达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煤矸石烧结砖综合利用,剩余外售电厂发电,倾倒煤矸石约2000,占用一般耕地约0.47公顷,无围挡等三防措施,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执法人员已经完成对致远商贸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询问等工作,目前正按相关程序开展立案查处工作,立案编号:曲环立〔20239-8号。六是遇到检查就关闭停产问题,不属实。经调查,项目于20232月份开始投产,设计规模为年入选煤矸石30万吨,目前洗选了1万吨煤矸石,用电量在3000度。投产以来停产过四次(20234月份、5月份、7月份、8月份),停产原因均为无原煤洗选。

(二)关于富源县老厂镇政府办公楼右侧对面山上,杨幸福家(幸福大酒店老板)夜晚偷偷倾倒煤矸石,用煤矸石推平公益林,无人管理核实情况。不属实。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率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杨幸福于2011年在老厂镇老厂村石灰窑建设畜禽养殖场,从老厂镇集镇修路至畜禽养殖场1.1公里,因道路存在坑洼,杨幸福于20234月用块状煤矸石对进入养殖场道路进行铺垫维护,至今铺垫了700米左右,已铺垫结束,不存在倾倒煤矸石情况;同时经县林业和草原局现场核查,未占用林地。

(三)关于富源县老厂镇人民政府建有煤矸石集中堆放点,地址位于老厂镇水源保护区上方,下雨时会慢慢渗透到水源保护区。该煤矸石集中堆放点占用很多耕地和林地核实情况。一是煤矸石集中堆放点,地址位于老厂镇水源保护区上方,下雨时会慢慢渗透到水源保护区问题,不属实。举报反映的煤矸石集中堆放点实际为老厂镇村镇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该项目在水库坝埂下方,不在水源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径流区,且距离老厂水库超过1200米,不存在渗透到水源保护区问题。二是该煤矸石集中堆放点占用很多耕地和林地,部分属实。举报反映该煤矸石集中堆放点占用很多耕地和林地,经调查核实,实际是老厂镇村镇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占用林地,未占用耕地。具体是: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1823日以《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老厂镇村镇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地区〔202112号)批准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共需使用土地总面积7.5586公顷,其中林地面积6.0908公顷,非林地面积1.4678公顷,所需使用的林地用地性质为长期使用。经老厂镇人民政府申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于2022826日作出云林许准〔20221123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老厂镇村镇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占用富源县老厂镇黑克村委会集体林地6.0908公顷,其中:用材林林地2.9482公顷,能源林林地 2.7334公顷,其他林地0.4092公顷。老厂镇村镇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使用林地已取得省林草局的许可,属依法使用林地。

 

部分属实

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率相关责任单位现场核查举报反映问题,并进行交办。一是由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老厂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富源县致远商贸有限公司及时委托第三方编制恢复治理方案,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及早复耕被占用土地,消除影响。二是由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分别负责,对涉嫌违法倾倒煤矸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问题或占用耕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三是由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能源局、老厂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富源县致远商贸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巡查,重点关注噪声、大气、固废污染情况,工作情况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四是由老厂镇负责,对杨幸福用煤矸石修补畜禽养殖场道路情况和未占用耕地、林地情况对周边群众进行说明解释,争取群众支持。五是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老厂镇人民政府负责进一步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加快村镇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产使用,同时做好群众工作。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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