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动交流 公开信件

互动交流

信件公示

标题 迤马房冲村农村宅基地自建房
来信时间 2020-01-27 09:28:09 来信人 何*华
来信内容 领导好,我是迤马房冲村村民,想咨询一下清溪社区迤马房冲农村宅基地建房问题,2018年经咨询社区,社区说找规划局,规划局说找社区,一直推来推去,始终不予审批,请问,这是为什么?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2-03 17:17:46
回复内容 何绍华同志,您好!您通过富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富源县政府留言板”留言咨询“迤马房冲村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材料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在的清溪社区迤马房冲居民小组属富源县县城规划区西片区范围,根据《富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曲府登〔2011〕12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从2011年7月5日起,停止审批老城区和北片区、南片区、西片区、沪昆高铁站前片区修规范围内的私人住房”。为严格执行《富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在您申请办理自建房手续时,社区及街道村建部门已向您解释了居民自建房屋相关政策及规定。同时,按照县城及县城周边居民自建房屋报批程序和规定,报批手续由县规划部门审批,因清溪社区迤马房冲居民小组属县城规划区西片区范围,所以县规划部门对您户自建房屋申请不予审批。 (富源县人民政府中安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