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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富政办发〔2017〕1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办、局:

《富源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富源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一、“十二五”水利发展的情况总结

(一)“十二五”水利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富源水利发展的黄金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富源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把握中央省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历史机遇, 2011年出台《中共富源县委 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兴水强县”战略的决定》,在全县迅速掀起大干水利新局面。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富源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富源水利人热情工作、埋头苦干,富源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兴水强县”战略各项目标任务顺利落实、逐步推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有效应对了连续干旱和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为富源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1.水利投资规模增加。

2011年以来,在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强力推动下,富源县抢抓“兴水强滇”、“兴水强市”战略机遇,千方百计加大投入,积极努力争取中央、省、市投资,不断创新投融资方式,累计完成投资18.48亿元,是“十一五”6.23亿元的2.97倍。

2.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完成除险加固工程44件(14件小一型,30件小二型),提高了农村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568件,解决292976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干支渠防渗工程5件,防渗处理渠道30公里,解决了1.3万亩农田灌溉;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建成渠道51.22公里、管网426.14公里、塘坝3座,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4.8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5平方公里;建成小水窖、小水池等“五小工程”2.9万件。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3.水源工程建设力度加大。

“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水源工程18件,库容3173.7万立方米,投资65105万元。实际开工建设4件,库容2116.5万立方米,投资48897万元。

4.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增强。

在防汛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负责制和防汛期值班制度,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汛前、汛中、汛后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制订防洪度汛方案,确保区域内河流、水库的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调度,切实做好库塘安全蓄水工作。全县库塘蓄水量均基本按计划完成,为春旱或特大干旱年提供甘霖。

5.水利改革取得新成绩。

组织动员烟草部门反哺水利,通过努力,争取了一件烟草援建项目—迤启水库。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拓宽水利建设基金来源。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成水利县级投融资公司,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通过改革明晰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理顺了管理体制。加大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为全县水利发展注入新鲜活力。

6.水资源管理规范有序。

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逐步完善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成重点取用水户监控建设名录、水功能区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复核和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做好定期水质监测。依法治水管水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力度得到加强,在连续多年严重干旱的情况下保障了群众的基本用水。努力推进以水价管理机制形成为核心的改革工作,完成洞上水库水价听证及供水价格报批,重点抓好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工作。

7.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能力水平提高。

水利工程建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及廉政管理,制定了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系统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工程建设大检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针对全县小农水项目“多、散”的特点,工程建设管理以乡(镇)、街道为主体、水务局负责技术指导,涉及重大技术问题时,水务局组织技术人员或邀请专家进行现场研究,确保全县小农水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8.建后管理规范有序。

加大工程建后管理力度,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关心、支持,积极争取管养经费。争取省级补助资金60万元用于二道沟等4座水库维修养护,强化县级养护资金监管,组织对2010年以来小(二)型以上水库管养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进行检查和考核;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加强水库运行管理工作。开展《大坝注册登记》复核换证,对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蓄水运行情况实行周报管理制度,确保蓄水安全。

我们积极按照“蓄水与安全并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度,尽量多蓄水。工作中采用定期巡查和观测的形式及时分析工程运行中的问题,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依法管水、制度管水、科学调度。

9.行业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着力加强县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了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用人环境,逐步提高水利人才队伍综合素质。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坚决预防和惩治水利行业中的腐败行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十项规定,持续转变作风。尤其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开展专项整治为重点、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关键、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根本,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县水务局干部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显著提升,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民生水利问题强力解决。水利科技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工作,积极争取编制,通过竞争上岗考试,从学院(校)引进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力量得到加强,通过工程建设实践和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工程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现有从事水利建设管理人员121人(含乡镇水务所),本科及以上67人,大专40人,中专9人,高中及以下18人;取得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40人,初级职称34人;取得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等80余人次。

二、“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环境分析

(一)水利发展面临的新形式

“十三五”时期是富源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个五年,也是富源县全面实现“兴水强县”战略目标的最后一个五年。水利作为支撑经济建设重要基础、维护生态安全的基本前提、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条件,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实现“十三五”富源水利又好又快发展面临难得的有利机遇。

1.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部署,为水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政治保障。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多处涉及水利工作,把水利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高度,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价改革、水权交易等纳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重要内容作出了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保障国家水安全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中央治水方针和“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原则。2015年5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使我国骨干水利设施体系显著加强。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为“十三五”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做好水利工作指明了方向。

2.实现“兴水强县”战略目标,要求水利工作进一步开拓进取。富民强县、必先兴水。2011年,富源县委、县政府立足于富源实际,决心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高到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集中全县财力、物力、人力,广泛、深入、持久地掀起兴水利、治水害、保水土建设高潮,确定加快实施“兴水强县”战略。这是解决全县工程性缺水的治本之策,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维系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的重要保障,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着决定性作用。“十二五”以来,“兴水强县”战略各项目标任务顺利落实逐步推进,水利发展成效逐步显现,但要如期实现“兴水强县”战略绘制的“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库健康保障体系以及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的发展蓝图,还需进一步增强实施“兴水强县”战略的紧迫性和使命感,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具体的措施,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3.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十三五”是富源县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个五年,这一宏伟发展目标对水利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区域、城乡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一系列水利问题,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以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期间要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协调的水利工程,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富源提供基础保障。

(二)水利发展的不利条件

一是客观自然条件约束。富源县是典型的农业山区县,地形地貌复杂,水利建设条件较差,水利工作较为复杂,工程建设难度大,水利建设成本高;二是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保护矛盾突出。为短期经济利益与水争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水利发展还存在较多阻碍。三是长期以来不顾资源、环境条件,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带来了洪水风险增加、水资源枯竭、水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四是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水利发展机制不活,水管单位良性发展机制尚未形成。五是全县水利专业科技人员较少。六是水利前期工作较为复杂,很多水利工程区与林业部门的自然保护区、公益林,与国土部门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矿区等重叠,办理难度大。

三、“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重要讲话和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以加快实施“兴水强县”主线,全面落实小康水利建设,把深化改革作为水利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把民生水利建设作为重点建设内容,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举措,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补齐水利“短板”,构建山区特色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调控体系、水生态文明保障体系、水管理保障体系、水利健康发展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水安全能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民生水利安全、防灾减灾安全、水生态安全,为富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民生。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利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优先领域,通过新建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整村推进等举措,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努力改善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使水利建设成果惠及全县人民群众。

2.坚持改革创新,促进水利良性发展。以保障水安全和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为出发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水利投融资、水行政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水利安全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破除制约水利发展的各种障碍,促进富源水利发展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富有效率,促进富源水利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3.坚持节水优先,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并严格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加快观念变革和意识转变,加快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加快构建效率优先、配置优化的差别化流域区域水源建设模式,加快构建节水管理的良治体制,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和市场准入标准,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考核,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工业节水、生活节水,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进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4.坚持空间均衡,强化水资源环境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科学处理富源社会发展与用水的管理问题。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治理,积极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推动建立水资源督察制度,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切实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

5.坚持系统治理,促进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有机结合起来,从涵养水源、修复生态入手,统筹流域区域、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城市乡村、山区坝区、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协调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

6.坚持两手发力,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核心是健全完善水管理机制,重点研究水利市场化机制体制,推进水利市场化配套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统筹使用税费、价格、市场准入等改革措施促进节水增效。重点研究深化富源水利投资改革及建立水利长期稳定投入机制,研究水公共产品的政府职能和产权界定,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结合富源实际情况制定水公共产品的政府职能和产权界定。

7.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水利服务水平。努力学习水利法律、法规,增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完善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机制,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实现依法治水。通过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三、“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加快实施“兴水强县”战略,完成小康水利建设任务,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到 2020年,基本建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水资源合理配置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构建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防洪抗旱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节水、防污与治污型社会,基本建立健全农业高效增产的灌排水体系,山区农村水利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基本建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库健康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发展保障能力和管理保障体系。

四、“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构建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防洪薄弱地区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为重点,以重要干支流、中小河流及山洪灾害防治为主要内容,加强防洪减灾综合防御能力建设,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城市和乡村防洪减灾体系,最大限度减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1.全面实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以洪涝灾害发生频繁、灾害损失严重,沿岸需要保护的城镇、乡村、人口、耕地较多河流的河段为重点,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明显提高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的防洪能力,提升河道沿岸生态景观。

2.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经常性预防和临灾预警预报相结合,临灾安全转移与避灾安全居住相结合,加快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和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尽快建立山洪灾害防治区山洪防灾减灾体系。

3.加快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继续推进全县小㈡型病险水库和病险塘坝除险加固工程,消除安全隐患,恢复病险水利设施供水、防洪等功能效益。

4.加大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力度。通过抗旱应急工程的实施,配合水源工程建设、旱情监测预警系统及抗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富源县抗旱减灾工程体系。

(二)构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城镇和工农业布局、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维护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的原则,加快水资源开发,实施一批事关全县发展大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节水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积极构建跨区域水资源配置网络,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高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调控能力,逐步提高全县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资源综合调控能力,基本扭转全县工程性缺水问题,保障生活、生态、生产供水安全;使人口、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相适应,实现可持续发展、人水和谐。

1.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及新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新要求,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的,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用水观念和用水方式为动力,把水资源节约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完善水资源的宏观控制和定额管理指标体系;初步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引导、用水户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基本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继续推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民节水意识得到增强;加大水资源配置和节水工程建设力度,完善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节水工程体系,使全市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有明显提高。

2.加强重点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抢抓国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根据区域协调发展要求,统筹考虑地表水、地下水及其它水源,在以往水源规划基础上,大中小型水库并举,蓄引提调及连通工程结合,全面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提高水调蓄能力和城乡供水、农田灌溉保证率,进一步缓解富源县工程性缺水突出问题,保障城乡及农村供水、能源基地供水、粮食主产区供水、生态环境用水等供水安全。

3.加快重点区域跨流域引调水工程建设。加快科学论证和前期工作,创造条件积极开展以洞上水库、各乡镇(街道)水库引水为重点的跨区域水资调配置工程建设,努力提升资源性缺水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统筹解决资源性缺水问题,满足城乡饮水、工业用水、粮食主产区灌溉用水和改善生态环境生态用水需求。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发电、水产养殖等功能,将水库型水电站纳入全县水资源统一配置管理,合理利用水电站调节能力强优势,采取提、引、输等方式,统筹解决水电站周边城乡饮水和农田灌溉用水问题,同时作为特枯年份的应急备用水源,全面发挥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4.加快推进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统筹考虑全县水资源空间分布的不均匀性及与经济、生态布局的不匹配性,通过规划全县各区域之间、干支流之间、流域之间关键性水系连通工程,充分发挥已建工程的供水效益和效率,全面优化全县水资源配置格局,实现水资源统一调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供水安全,改善河湖库生态环境质量。

(三)构建水生态文明保障体系,维系河湖库健康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有机结合起来,从涵养水源、修复水生态入手,结合节水减排、治污工程、河道防洪生态治理、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已建水利工程生态用水退减等。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协调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

1.加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治理与修复相结合,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建设水土保持综合监测点等工程建设。

2.加强坡耕地综合整治建设。开展土石山区等坡耕地集中、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以坡耕地改造为主的水土流失综合整治,配套建设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

3.加强生态脆弱河湖库水生态修复。根据流域和区域水资源条件,通过合理控制水土资源开发规模、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生态脆弱河湖库的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开展重点地区水生态修复治理,扩大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

4.加强水污染严重河湖库综合治理。采取截污导流、河道整治、生态清淤、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减少污染物进入水体。有条件地区通过引调水生态补水,提高河湖库水环境承载能力。

5.开展农村河塘综合整治。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要求,在人口稠密、排水不畅、水污染严重地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河塘综合整治,着力恢复河塘功能、蓄水功能、改善水环境,努力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的水生态问题。

6.开展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在人口稠密、耕地集中连片、水污染严重地区,以农村片区为对象,收集农村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和农田退水后集中处理,有效削减废污水中的氮、磷及 COD,改善水环境。

四、构建水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

以保障水安全和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为出发点,着力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水利投融资、水行政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水利安全发展的体制机制,在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一)深化水利投融资及市场化改革。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中水利基本建设的比重;建立富源县水利投融资平台;基本形成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运行机制;建立能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供水成本和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积极发展新型水利项目融资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市场化管养维护体制;建立以水资源所有权为中心,分级管理、监督到位、关系协调、运行有效的水权交易制度。

(二)全面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部审查审批项目实现并联审批和全流程网上办理,有效提高水行政服务水平;稳步推进水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行业社团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河湖库管理与保护体系,维护河湖库健康;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增强水行政执法能力。

(三)着力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严格执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机制,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立水行政许可和管理的负面清单制度;努力推进全县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基本实现城乡水务统一管理;基本建立以需水管理和用水效率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供需配置良性机制;构建水资源管理监控体系,强化水功能区和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水生态安全;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生态补偿机制。

(四)建立健全参与式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建立民生水利项目群众全程参与管理模式;建立重大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群众和社会有序参与、有效监督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五)建立健全水利安全发展保障体制改革。强化责任落实和问责制度,基本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水利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现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幅提升水利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六)加强水法规体系和水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强化专职水政监察执法队伍建设,逐步配置和完善执法设备,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五、构建水利发展能力体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水利行业基础设施、水利信息化及人才队伍建设,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及发展保障,全面提升水利行业管理和服务能力,基本形成与小康水利相适应的水利行业能力、水利信息化、人才队伍和技术力量支撑结构。

(一)加快防汛和抗旱应急管理设施建设。加强防汛抗旱信息监测站点和设施建设,提高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强化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地区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体系,基本建成“点击一下,全局在胸”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提高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基本建立覆盖广泛、功能完备的防洪排涝减灾体系,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支撑和保障,筑牢城乡防洪安全屏障。健全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机制。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设施建设、设备配备。

(二)加强与市水文局水文监测协调力度,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建设。加强与市水文局水文监测协调力度,配合市级做好本县内应急机动监测设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和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配合市级编制重要防护断面预报方案,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建设,完善和拓展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

(三)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以建成覆盖全县水利部门的水利业务专网为目标,加强水资源和水利设施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环境、信息采集与工程监控和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综合业务应用的研究开发,基本实现行政办公自动化和部分辅助决策功能,全面提升富源县水利工作的效率和效能,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支撑和保障小康水利建设。

(四)加强水利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加快人才培育。加强基层水利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办公与管理条件,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设施建设,完善监测、通信预警等管理设施以及必要的管理用房。

(五)加强水利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水利科技管理和推广服务机构;开展水利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科研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完善水利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县水利人才总量明显增加,人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分布趋于合理,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规模稳步增长,基层水利人才短缺局面基本解决,全县水利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水利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数量充足、结构优化、门类齐全、分布合理、素质优良的水利人才队伍。

(七)强化基层水利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完善乡(镇)、街道水利服务机构,按照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着力改善办公、生活条件。加强基层单位管理设施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基层水利工作条件。实施基层水利人才文化和专业素质提升工程,多渠道增加培训资金,分期分批对基层水利职工进行集中培训。创造条件吸引、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基层水利单位工作。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自建、自管、自用小型水利工程的作用。

(八)加快打造产业水利支撑。围绕发展富源经济转型总体布局,积极配套山区、半山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全力保障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紧紧围绕我县产业新区、园区经济等重点经济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完善水资源保障规划、防洪建设规划、水生态水土保持治理规划等产业水利规划体系。坚持两手发力的原则,发挥政府主导职能,引导市场作用,积极推进重点区域经济区、民营经济集中区配套供水水源建设,强化供水安全保障;围绕因地制宜积极实施河流防洪综合治理,推进水环境水土流失综合整治,提升重点经济区和新型城镇化水安全保障水平。

六、突出抓好民生水利建设,改善民生基础设施条件

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着力解决全县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利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加快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通过新建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网延伸、整村推进等举措,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的保障水平。大力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努力构建城乡连通的供水网络。

(二)大力推进小型灌区水利建设。加强小型灌区农田水利建设,建设节水灌溉、雨水积蓄利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等工程,重点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力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

(三)加强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富源魔芋等特色农业的发展,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和节水新材料,降低农业灌溉取水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排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幅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四)加强牧区水利建设。以节水灌溉饲料基地建设为主,提高草场载畜能力,改善牧区生活生产条件,保护草场生态环境。

(五)大力开展山区中小水利建设。以中小型水库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实施“蓄、引、提、连、灌、排、节”综合措施,增加山区水利设施数量,合理利用山区水资源,夯实山区水利基础条件,加快扭转山区农业主要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

(六)加大农村水电建设力度。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加快解决无电缺电人口用电问题。加大农村小水电代燃料及小水电增效扩容工程投入力度,做好专项规划工作,积极争取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集中连片开发;积极争取小水电增效扩容工程。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是以建设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站和项目区,为农民提供廉价电力,替代薪材、煤炭、秸秆等生活燃料,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的生态公益性项目,是典型的工业反哺农业的惠民工程。

(七)科学实施农田排涝工程。农田排涝工程包括排水干(支)沟、小型河流和田间排水系统,是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农业增产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下步工作中县水务局将按乡镇逐步细化至每个项目,确保建成一件,发挥效益一件,做好利民的每件实事。

七、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为了应对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必须着力解决工程性缺水,必须着力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加快转变水资源粗放利用、遏制用水浪费、防止水环境恶化,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模式,实现全县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一)实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一是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鼓励开展水权交易,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二是强化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以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红线为依据,严格实行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审批关,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三是强化取水许可和监督管理。按照取水许可管理规定,理顺全县取水许可管理体系,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推进规范化管理。区域或流域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总量控制红线的,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接近控制红线的,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强化取水许可审批验收,实行取水计量、退水处理、中水回用、退水口设置、水资源保护等设施和计划用水制度的现场核验制度。健全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未经取水许可单位批准,取水户不得改变取水水量、方式和退水水量、水质、方式。取水户要安装、维护取水、退水计量和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四是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建立水资源费合理调整机制,健全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建立征收目标责任制和分级征收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水资源费,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五是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加强地表水、地下水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用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六是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要建立水资源统一调度机制,要依法制定和完善水资源统一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

(二)实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结合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资源条件,建立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健全取用水户重点监控管理名录,制定区域及行业用水效率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监控和评价办法,建立全县区域、流域和行业相结合的用水效率红线和考核体系。二是加快推进节约用水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用水计划、节水目标、节水措施和节水制度四到位。建立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制度。科学核定行业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以用水定额核定计划用水指标和进行节水水平评价考核。三是建立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主要用水产品、器具的用水效率限值、等级标准和标识管理办法,实行节水产品、器具认证和标识化管理,建立市场准入制,加快淘汰落后的高耗水用水设备、产品、器具。建立重点用水户监控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取用水户的取用水适时监控和信息统计,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实行年度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评价考核。四是切实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管理。县水务局牵头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设立专职机构,核定编制,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要着力构建以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系,要着力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要着力构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工程技术体系,要着力构建公众自觉节水的行为规范体系。

(三)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强化水资源保护。一是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公布饮用水水源名录,建立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达标考核指标体系。二是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要把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管理,新、改、扩建入河排污口实行论证审批制度。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要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加强监测,定期公布水质。加快实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加强饮用水源地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构建应急监测体系,建立备用水源。四是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充分考虑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河湖库健康生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高原湖泊、重要水功能区和湿地的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河湖库和区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示范性项目建设。研究建立生态用水及河湖库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全县重要河湖库健康评估,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突出抓好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继续加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调控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工程建设。

八、“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实施的主要项目

按照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及富源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县水务局在省、市已确定本次“十三五”水利发展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富源县实际情况,重点实施四类共计29个小项工程。

(一)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工程

1.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计划实施13件,完成河道整治、护滩、清淤长度111公里,清淤量190.2万立方米,投资38490万元。

2.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计划实施52件,完成整治河道长度223.65公里,投资38494万元。

3.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完成简易雨量站30个,自动雨量站16个,雷达式水位站20个,气象站1个,投资360万元。

4.山洪灾害防治山洪沟治理工程。计划实施19件,完成治理山洪沟39.9公里,投资2786万元。

5.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计划实施20件,完成病险水库的坝体防渗处理,溢洪道及输水涵洞改扩建,增设管理设施和观测设施等任务,投资5600万元。

6.抗旱水源监测站和乡镇级抗旱服务组织项目。计划完成旱情监测站网新建59个,改建1个;抗旱水源监测站22个;达到应急抗旱送水能力520立方米/次;制定或修定抗旱预案12个;抗旱减灾基础课题研究1个。投资4900万元。

7.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计划实施小型水库工程建设,机井工程、连通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抗旱应急水源项目31件,投资52598万元。

(二)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工程

1.骨干水源工程。计划实施24件,其中中型水库1件,小(一)型水库11件,小(二)型水库12件,投资181205万元。

2.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计划实施12件,调节境内水资源,促进区域平衡,高效利用水资源,投资16420万元。

3.干支渠防渗工程。计划实施13件,投资9192万元。

4.城镇生活节水工程。计划实施城镇生活节水管网改造及节水器具安装工程10件,完成管网改造212.39公里,节水器具安装19498套,投资11537万元。

5.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建设城市再生水、雨水集蓄、矿井水再利用,完成城市再生水处理厂1座,配套供水管网8公里;完成雨水集蓄小水窖12000个,小水池6000个;完成矿井水利用50个。投资8100万元。

(三)水生态文明体系工程

1.水保—小流域治理工程。计划治理面积82平方公里,投资4920万元。

2.小塘坝综合整治工程。计划实施40件投资5000万元。

3.水库清淤增效工程。计划完成6件,清淤量166万立方米,投资3565万元。

4.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计划实施58座水库的水源保护措施建设,投资12687万元。

5.敏感区生态需水保障工程。计划实施石坝水库、响水河水库、洞上水库植树造林、防污控制等措施,保障其生态需水,投资6700万元。

6.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系统建设。建设水质监测点28个,固定实验室600平方米,移动实验室一个,采购移动仪器设备一台,投资2900万元。

7.建设河流生态补水工程5件,投资11141万元。

8.城市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保障。制定城市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富源县城市突发水污染事件指挥中心及相应应急机构、应急人员及装备,保障城市饮水安全,投资1000万元。

(四)民生水利建设工程

1.小型灌区建设。计划实施31个小型灌区的水源工程及渠系配套工程,其中塘坝11座,引水闸7座,泵站1座,建设输水管道1013.45公里,投资151394万元。

2.山区“五小水利”工程。水窖工程,计划实施水窖2000个,容积5万立方米,投资800万元。水池工程。计划实施水池100个,容积3000立方米,投资200万元。小塘坝工程。计划实施小塘坝27座,容积80.04万立方米,投资6400万元。小渠道工程。计划实施小渠道15条,长度40公里,投资1300万元。小泵站工程。实施小泵站77座,投资1600万元。

3.农业灌溉节水工程建设。计划实施1000亩以上小型灌区的节水设施项目17件,建成农业灌溉节水项目管灌面积9万亩,投资27000万元。

4.农村饮水工程。以集中式片区供水工程为主,投资16604万元,为全县39.18万人提供清洁、安全的饮用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156个1394户42927人。

5.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建成农村污水排污管57.3公里,排污下水道22.3公里;建成污水处理稳定塘16.06万立方米,投资4818万元。

(五)投资匡算

“十三五”水利工程总投资627711万元,其中: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工程投资143228万元;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工程投资226454万元;水生态文明保障体系工程投资47913万元;民生水利项目210116万元。

九、水利发展的保障措施和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深刻理解加快水利发展对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适应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在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干部配备上,加强工作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深入研究重大问题,集中解决突出矛盾。在谋划思路、制定规划、工作布局上,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工作优先部署,投入重点保障,政策明显倾斜,措施大胆创新。在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注重实效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实行“一线工作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快实施“兴水强县”战略,全面掀起富源水利改革发展新高潮。各乡(镇)、街道县直根据“十三五”水利发展要求,分解本地水利发展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在绩效考核、责任落实、激励约束上,把加快实施“兴水强县”战略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列入年度重点督查和责任考核事项。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将政策落实、资金筹措等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实行问责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规划实施过程中,县级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县政府领导下,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组织落实好水利建设投资、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移民安置等有关工作,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县水务局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加强行业管理,做好规划落实和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县发展改革局加强规划协调,推动水利建设项目的落实;县财政局落实财政资金支持措施,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依法划定工作,优先保障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用地,足额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的水利配套设施资金;县林业局优先办理林地审核意见,对农村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用地及时给予保障;县环境保护局加大对水资源保护、开发和污水处理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县农业局加快推进旱作节水示范区建设,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县烟草公司结合基本烟田建设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其他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大对水利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县政府督查室加大对水利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的督办力度。县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水利资金的监管和审计。

(三)加大资金投入

1.加大财政预算对水利的投入。按照中央加大水利投入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大地方债券用于水利建设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中水利基本建设的比重。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支持的同时,建立健全县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2.足额提取征收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为贯彻落实中央大幅度增加财政专项水利资金的要求,决定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专项水利资金,确保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的专项水利资金不低于土地出让收益的 10%,由县统筹重点用于水源工程、“五小水利”等建设。从征收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 15%的资金专项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各级财政分成的水资源费全部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3.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和税费支持。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中长期贷款对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财政对政策性贷款给予贴息。建立健全水利融资担保机制。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增加农田水利建设信贷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工程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要用于农村河渠绿化、小流域植树造林和水源区植被恢复。水利工程收取的建安营业税,重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以防洪、供水(含灌溉)效益为主的水利工程库区淹没耕地,耕地开垦费按照规定下限标准的 70%收取。

4.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投入和社会融资为补充的水利投融资体制。采取转让、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盘活变现国有水利资产,吸引社会资本,促进水利国有资本滚动发展。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机制,吸引企业、社会各界投资水利建设。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

(四)强化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

水利规划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活动的基本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是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保证投资效益的前提条件,是富源县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1.强化水利规划的指导地位,加快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完善水资源配置可持续利用规划,开展有关水利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建立完整科学的水利规划体系,使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工程建设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严格执行重大项目规划阶段水资源前置审批和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制度,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确保规划的纲领性和严肃性。

2.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超前部署的原则,加快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开工一批、推进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的前期工作良性滚动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规范前期工作。全面加强前期工作成果质量管理,严格推行前期工作招投标,精心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按照规程规范科学论证确定技术方案,完善专家技术咨询论证制度,严格审查审批把关,实行前期工作质量终身负责制。

3.各级财政对加快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建立前期经费滚动使用的良性运行机制,实行“先期补助支持,后期返还滚动使用”。

(五)加强水利资金监管

加强对水利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全过程的稽察、审计和监督,严格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强化建立水利资金落实责任和督查制度,加强对水利资金落实和安排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予以追究问责,财政部门每年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项报告水利资金收支预算情况。

(六)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各部门要加大对县情水情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水利改革发展。建立水利规划、前期及建设等各环节社会公众有效参与实施机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水旱灾害、重大水污染等突发事件社会预警和应急制度,明确各类预案群众响应机制,增强全社会应对水危机和风险的能力。要注重培育和宣传工作开展得好的部门、单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使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举措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富源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