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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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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富政发〔2019〕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61号)精神,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924号)要求,结合富源实际,现就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县战略,积极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实现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普惠性、均等化,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推动富源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建立并推行覆盖所有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使每名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在职业生涯的各个阶段至少能够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到2020年,开展各类培训达10万人次以上。

二、构建多层次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三)围绕就业准备,完善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

1.开展农村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围绕脱贫攻坚,结合转移就业和县内外用工市场的需求,重点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扶贫行动,每年完成农村劳动者各类培训3万人次。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为重点,科学安排培训项目和时间节点,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到2020年,累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试行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配合)

2.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城乡在校毕业年度的初、高中学生,开展技能牵手行动,开展以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为主的职业技能教育。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开展技能塑形计划,通过职业院校,采取短期集中培训形式,组织开展以基本素质、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社会实践为主要内容的劳动预备培训。(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3.实施“雨露计划”。对入读职业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通过培训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全面落实“雨露计划”的扶持政策,实现应补尽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4.实施青年能力素质提升计划。以培养青年脱贫生力军为核心,每年对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农村青年开展现代生产技术、生活实用技能、沟通交往、普通话等方面的培训,有效提升青年的能力素质;对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开展职业技能、创业理念、创业能力、电子商务、市场经济等培训。(团县委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单位配合)

5.开展离校未就业大学生、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的就业培训。集中开展离校未就业大学生能力提升行动、创业引领行动、就业帮扶行动、权益保护行动。继续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和“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培训年度计划”,把职业生涯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纳入离校未就业大学生求职就业全过程,每年组织12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培训;广泛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引导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至少接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牵头,县教育体育局等单位配合)

(四)围绕入职定岗,完善岗前职业技能培训

1.实施“新人上岗”职工岗前培训计划。结合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百万职工培训计划,以企业为主体,创新培训形式,对新入职人员开展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工匠精神、文明素养、规章制度等综合培训活动,使新招人员招得进、适应快、干得好、留得住,提升职工整体素质、提高工作质量、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总工会等单位配合)

2.积极打造本土技能品牌。引导培训机构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发展的需要,打造一批本土培训品牌。依托技能人才相对集中的村(社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职业素质,形成本土技能品牌。培养选拔一批民族民间工艺传承人,壮大本土民族民间工艺人才队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总工会、县妇联等单位配合)

(五)围绕岗位提升,完善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1.组织实施职工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制定职工培训规划,采取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全县职工广泛开展“大培训、大比武、大竞赛、大提升”素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着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队伍。(县总工会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妇联等单位配合)

2.实施“展翅行动”技能人才提升培训。面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大力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增加技能人才供给。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大力开展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每年对100名以上企业职工开展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等单位配合)

(六)围绕转岗就业,做好再就业培训

1.实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参加培训,力争纳入国家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职工有1次以上补贴性的职业培训,帮助其顺利实现再就业和稳定转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能源局等单位配合)

2.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对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劳动者个人情况,组织有创业就业愿望的各类登记失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培训与创业就业紧密结合,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等单位配合)

3.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就业技能培训。以顺利回归社会为目的,以“实用、实效”为原则,组织对在劳动年龄段内,具备学习能力、有培训意愿和就业愿望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并做好就业指导、就业推介和就业创业帮扶。(县司法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配合)

(七)围绕创业创新,大力开展创业培训

1.组织有创业培训需求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者、返乡创业人员、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为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创业创新能力,使有创业意愿的人员都有机会得到l次创业培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配合)

2.加大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培训。以服务农民、连接市场为方向,培养、培训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技术技能和经营知识能力,着力解决技能缺乏、人才短缺的问题。每年培训500人次,推进全县电商产业,特别是农村电商有序发展。(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县委等单位配合)

(八)围绕产业升级,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

1.继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组织开展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等级提升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总工会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创新传承作用。围绕“创新、创造、创享”,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技术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强化高端引领,带动广大职工潜心钻研技术、解决生产难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牵头,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等单位配合)

三、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

(九)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全领域发展

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职业培训的供给能力。鼓励企业新办职业培训机构。搭建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服务平台,为个人、企业和社会提供培训信息资源和服务。加强职业培训跨区域合作,积极引进一批知名的高端培训机构参与全县高端技能培训。所有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均可参加政府补贴的全部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全过程评估监管

对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凡属于财政资金支付补贴的培训项目,人社、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要及时、有序向社会公开政府补贴培训工种(项目)目录。利用实名制、信息化的公共就业职业培训管理系统,实现培训补贴的精准化、实名化。探索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对财政资金支付补贴的培训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谁组织、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职业培训全过程监管,确保各类培训补贴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能源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职业培训能力全行业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图文电视等工具和“技能在线”网络培训、网上创业培训和云岭职工在线学习等平台。开设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推出网上申报和在线经办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布局规划,采取政策引导、财政补助、产教融合、社会参与等方式,逐步建立职业教育县级骨干品牌专业,开展符合本地产业发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全县建成3个—5个校企深度合作特色品牌专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经济为宗旨,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推动职业学校建设发展。整体提升全县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和服务能力,实现在校生1000人以上规模。支持职业技术学校实施长短结合、多元发展,大力开展面向企业职工和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依托职业学校、企业、培训中心等建立一批职业技能基地。对完成培训任务质量高、规模大的公共培训机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可加挂“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牌子。力争到2025年,形成覆盖全县、布局合理、定位明确、功能突出、信息互通、协调发展,能够基本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骨干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支持和鼓励企业、职业学校、社会团体申办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经国家认可的,中央财政将给予每个500万元集训基地补贴。(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十四)加强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

依托大中型骨干企业(集团)、魔芋研究所、大河乌猪研究所、培训学校、培训机构,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研修提升培训、人才评价、技能竞赛、成果交流等活动。深化培训基地与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合作,从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实训装备、能力评价等方面积累高技能人才培训经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构建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引进机制

构建鼓励企业从县外引进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的机制。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艺精湛,拥有绝招、绝技、绝活,能解决某一领域关键技术问题,符合全县产业发展需要,能将某项新工艺、新工法、新操作法在全县广泛推广。对引进符合资格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入选后,全面落实有关经费资助、服务保障和政策支持。指导企业参照经营者或高级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水平,设立特聘岗位津贴或实行年薪制。在高技能人才流动过程中,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做好社会保障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推动高技能人才有序流动。(县委组织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机制

大力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现培训与竞赛的紧密结合,通过竞赛选拔符合产业发展、精湛技能的拔尖人才。开展和组织参加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发现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的作用。鼓励技能人才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对在省部级、国家级、世界级技能竞赛中获奖的选手,全面落实《曲靖市省部级以上重大人才奖项获奖人员和提名人选奖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按照“奖一补一”的原则给予对应奖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构建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

建立符合全县实际,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促进评价结果有机衔接。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能源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构建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

对于参与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所在单位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其在项目中的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对其中事业单位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单位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给予适当倾斜。支持用人单位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其待遇。对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工作组织严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将给予扶持和倾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策落实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社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制定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大力组织实施;各有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参与,不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县直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做好公共财政保障,多渠道筹集经费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职业技能培训投入机制。完善和落实各项既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依法加强对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督,防止骗取、挪用,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不低于60%的部分要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对由行业企业组织的、经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竞赛,以及开展校企合作所发生的经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鼓励社会捐助、赞助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县财政局牵头,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等单位配合)

(二十一)做好宣传引导,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校企合作、技能竞赛、技艺传承等成果,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组织开展好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技能中国行等重大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理念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塑造爱岗敬业风气,营造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的优良环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1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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