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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源县委统战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中共富源县委统战部
  • 015158708/2023-08603
  • 2020-11-06 11:4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加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全县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全县‍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负责联系县级党外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实行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措施;为县委同党外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党外代表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研究所、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6、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代表人士,开展联络交友、经贸合作工作以及各项交流活动;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并组织落实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8、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级党委统战委员,开展统战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9、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工作。

10、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11、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文件的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12、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13、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14、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

15、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对“五大宗教”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

1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7、完成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总体绩效目标(2019-2021年期间)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统战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作用,不断增强发挥统战工作优势构建和谐富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拓宽工作领域,致力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努力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自己应有贡献。

2、年度绩效目标

1)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一是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学习中央、省、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深入学习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贯彻。三是要认真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宽视野,提升干部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2)矢志不渝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一是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妥善处理好涉及民族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更好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着力破解世居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进城务工少数民族群众的融入问题、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等问题,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是要协助相关部门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发挥少数民族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夯实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

3)全力维护宗教和谐稳定。一是要充分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有效破解佛教道教“两乱”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活动和基督教私设集会点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促进宗教和谐。二是要依法加强对宗教团体、场所、活动和教职人员的管理,稳步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三是要加强对分管宗教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三支”队伍建设,逐级建立完善数据库,建立落实结对联系和交友联谊制度。四是要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引导各类宗教加强自身建设。

4)千方百计助推非公经济发展。一是要会同有关部门广泛深入非公企业宣传解读政策,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二是要深入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针对富源煤矿重组整顿、经济发展陷入困境的实际,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外出学习培训或参与商务交流活动不少于2批次,帮助他们转变思想,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确保全县转型升级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行业协会和异地商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意见,从制度上、政策上保障商()会建设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更好地发挥商()会在助力招商引资、推动行业自律、建设企业文化、维护会员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5)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在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整治引领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率达90%以上。

2)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立足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统战工作基础,完成率达90%以上。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扎实开展宗教领域统战工作,提高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维护宗教和谐,完成率达95%以上。

(四)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富源县委统战部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收入 131.73万元,调整预算收入 131.73万元,实际收入 13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1.73万元:支出 131.73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0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7.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万元。

富源县委统战部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4.18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8元,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3.5元,公费出国(境)费0元。

(五)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富源县委统战部制定了《富源县委统战部预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业务发展计划编制、审批、执行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渠道等,对单位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决算与评价等环节实施的全过程控制。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绩效自评可以客观公正的反映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二)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格式见附件5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严格按照《富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富财绩﹝20203号)要求对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及绩效目标进行了全面排查。

2、组织实施: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由常务副部长杨志任组长,卢泰富任副组长,尹学宽、易华、张欢、石小翠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财务和资产管理部,由财务和资产管理部具体负责上报《绩效自评表》及《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县委统战部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统战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作用,不断增强发挥统战工作优势构建和谐富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拓宽工作领域,致力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努力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自己应有贡献。

(二)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县委统战部严格对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融入到各项工作任务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在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整治引领主题教育活动3次,开展率达100%以上。

2)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统战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完成率达100%以上。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扎实开展宗教领域统战工作,提高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服务对象满意度稳步上升,完成率达95%以上。

(四)综合评价结论:县委统战部严格对照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由于经济下滑,富源财源结构单一,国家政策性调控,富源县财力依然紧张,年初预算经费难于保障。一是预算编制前瞻性有待加强;二是绩效指标体系应用不够系统和完善。

(二)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人员经费预算足额编制,最大限度地利用好经费,及时跟进单位资金保障力度,发挥资金应有作用。一是着力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评审,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推进绩效结果公开;三是着力加强绩效评价应用,更全面、更系统地应用绩效评价指标,更加注重履职所产生的经济及社会效益,进一步细化部门整体支出个性化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运用是判断评价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主要依据,也是保证这项工作持续、深入发展的基本前提,绩效评价还是加强支出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严格制度的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控制。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

(三)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全过程。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中共富源县委统战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