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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源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中共富源县委政法委
  • 015158708/2023-08603
  • 2020-11-03 22:20

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对财政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富源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富财预〔2018〕63号)《富源县县级部门财政

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富财预〔2018〕64号)《富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富财绩2020〕3号)文件要求,富源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初步对我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定,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富源建设、法治富源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策建议,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处理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县委提出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根据2019年县委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机构改革后,中共富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综治督导科、维稳指导科(加挂富源县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反邪教协调科、政治部。

3.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富源县委政法委编制16个(其中:15个行政编制,1个工勤人员),2019年12月底在职人员17人(其中:行政16人,工勤1人)。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总体绩效目标:一是全县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引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标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围绕服务全县跨越发展、脱贫摘帽这一中心,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二是突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实施“个十百千”平安细胞创建工程、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强化法治实践“四个重点”。三是深入推进平安富源建设、法治富源建设、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和智能化建设“四大建设”。四是全力抓好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深化平安富源建设,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法治富源为重点,继续推动设法涉诉信访改革,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二是加强维稳工作、邪教人员管控工作等检查、指导、督办力保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全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对涉法信访案件进行救助,化解信访案件。四是加强扫黑除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信访攻坚,信访攻坚部影响全市退三,全省13名以前,指标值:13名以上。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全县社会评价,指标值:96分以上。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邪教人员管控,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宣传覆盖率,指标值:95%以上。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综合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满意度排名全省县级100名以前,指标值:100名以上。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全县安全感满意度在全省排名百名前,指标值:100名以上。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全省各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执法满意度,指标值:100名以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9年总体收支情况:2019年收入399.39万元,比上年收入减少77.06万元,收入增长率为-16.17%;2019年支出399.30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122.69万元,支出增长率为-23.50%。

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9.39万元,比上年减少16.17%。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9.30万元,比上年减少23.50%。其中:机关运行经费70.1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75.26%。

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99.30万元,比上年减少23.50%;项目支出为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05.02万元,比上年减少27.75%;商品和服务支出59.25万元,比上年增加132.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7万元,比上年减少67.48%;资本性支出10.85万元。

2、2019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9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2.4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58.6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5万元,决算数1.7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49.14-%;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4万元,决算数0.6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72.5-%。

“三公”经费支出2.44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59万元,减少了19.4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55万元,增加了44.72%,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为72.95%;公务接待费0.6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14万元。减少了63.33%,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为27.05%。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新修订《县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到规范化、科学化,严控“三公”经费,及时准确做到人员支出的预算调整,保障了单位履行职能职责正常运行,为民办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紧扣全市政法工作五个方面、十四项重点目标任务,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摘帽、跨越发展”主题,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狠下功夫,落地见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自评指标体系

富源县委政法委团结干事,经对照检查,全部按高质量完成任务。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决策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

充分性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立项程序

规范性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

合理性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如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决策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明确性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

科学性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资金分配

合理性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过程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执行率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过程 

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

合规性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

健全性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制度执行

有效性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产出

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产出

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效益 

项目效益 

实施效益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小组-成立评价小组-实施绩效评价

2.组织实施:收集资料-审核资料-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自评报告-整理归档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情况分析:

(一)2019年任务及措施

1、深化平安富源建设,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法治富源为重点,继续推动设法涉诉信访改革,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2、加强维稳工作、邪教人员管控工作等检查、指导、督办力保社会稳定。

3、加强全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对涉法信访案件进行救助,化解信访案件。

4、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二)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1、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按要求配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充分整合综治、信访、司法、公安等资源力量,提升中心、站、室工作效率。持续开展“个十百千”平安细胞工程创建工作。通报表扬了1个市级综治维稳优秀乡镇、10个县级平安乡镇(单位)、100个行业先进平安个体、1000户先进平安家庭。积极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攻坚工作,制定印发工作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安排,充分利用电视讲话、“两微一端”、广播、标语、倡议书、宣传彩页等方式进行了深入宣传发动,营造了浓厚氛围。以“雪亮工程”为平台,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6次,整治重点突出问题8个。

2、紧紧围绕“两节”“两会”等重要节点、重要会议,推进政治安全保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圆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了“五个坚决防止”和“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对辖区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每月进行排查、分析、研判。全年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分析、研判12次,发出预警通知26份,对影响社会稳定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以政治安全为核心,坚决打好防邪反邪持久战,坚决防止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坚决防范打击暴恐活动。今年我县未发生群体性事件。积极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重大建设项目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着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严格按要求督办、转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督促办理。扎实开展信访“退三”攻坚工作进京非访、到省集体访持续下降。

4、共召开7次县委常委会(9个议题),7次县政府常务会(8个议题),12次专题工作会议,6次扫黑办主任会议。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如:张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0.7万份,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讲170余场次。

综合评价结论:2019年县委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通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极大推动富源县政法工作的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富源县委政法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中共富源县委政法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