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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富源县信访局
  • 015158708/2021-02232
  • 2020-11-03 22:13

富源县信访局是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能是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来信和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主要工作集中在承办并反馈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转及交办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了解掌握全县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富源县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富源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信访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3.人员情况富源县信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9年,县信访局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为己任,强化信访工作举措,全面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信访积案化解、“两访专项治理”、督查督办、初信初访办理等工作重点,积极推动“事要解决”,努力强化源头预防,狠抓工作责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初下达的信访工作目标任务,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富源县信访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32.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4.18万元,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8.35万元较2018年的28.86万元减少10.51万元,降幅为36.42%。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办公费1.77万元,较2018年2.25万元减少0.48万元,2019年预算印刷费0.5万元,较2018年预算的1.25万元减少0.75万元,2019年预算邮电费0.2万元较2018年0.85万元减少0.65万元,219年预算差旅费1.68万元较2018年3.88万元减少2.20万元,2019年预算公务接待费0.8万元,较2018年2.30万元减少1.5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2018年减少3.5万元,2019年公务交通补贴9.9万元,较2018年9.9万元一致,交通费是公务用车改革后用于职工交通补贴支出。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减少10.51万元,2019年是我县脱贫出列的关键之年,我单位压缩经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信访条例》和《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富源县信访局制度汇编》,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到规范化、科学化,严控三公经费,及时准确做到人员支出的预算调整,保障了单位履行单位职能正常运行,为民办实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精神,全面推动部门工作,彻底解决部门推诿扯皮,庸政懒政问题,作为信访部门新时代有新作为,发挥部门优势作用,凝聚共识净真言,有力推动全县信访工作。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按照三级指标设立11个自评体系,对照每一项检查,经对照检查,全部按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小组-成立评价小组-实施绩效评价

2.组织实施:收集资料-审核资料-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自评报告-整理归档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办好“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为群众营造公正、透明的信访环境,将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打造阳光透明、便捷高效的信访服务平台,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信访为民的宗旨。实现“阳光信访”业务工作“三化”:一是业务流程标准化。把《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工作职责,在系统中固化规范,实现法规流程的信息化再造。二是处理过程透明化。依托曲靖市信访信息平台,实现信访事项网上流转、网上处理,处理环节、进展和结果公开透明,方便群众查询评价,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统计分析智能化。实现信息数据的自动采集、汇总和分析,提高信访数据深度运用的水平。

(二)规范基础业务,切实提升“三率”。围绕提升“三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切实规范基础业务中的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查督办等6个关键环节,并且建立月通报、季分析、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改变全县“三率”偏低的现状。

(三)强化对“逐级走访”的正面引导,通过发放宣传单、编印宣传册等形式,全面解读、广泛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逐级走访规定,规范信访行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压实县、乡镇(街道)两级责任,减少越级走访和信访上行。

(四)建立健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推动各责任部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列入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督查范围,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督查和跟踪问效;对各级各部门(单位、组织)、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及后果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格责任追究。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富源县信访局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附件:富源县信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xlsx






富源县信访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