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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015158708/2021-02263
  • 2020-09-21 10:01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45101000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研究部署全县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负责全县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罚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县公安交警队伍。

(4)负责监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5)负责监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8)负责各级领导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9)负责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11)协调、配合安监部门、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12)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富源县公安局和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大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防事故、优秩序、强服务,突出抓好“事故预防、城市交管、规范执法、智慧交警、队伍建设”五个重点,统筹推进“退三攻坚、扫黑除恶、狠抓落实年、减量控大”任务,大力深化“交通治理现代化、交管服务便利化、交警队伍正规化”三项建设,力争实现“一降两升三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8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22辆,实有车辆2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328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1.51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33.05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减少371.7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兑现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在2018年已经基本使用结束。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313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9.38万元,占总支出的91.77%;项目支出258.21万元,占总支出的8.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86.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2019年兑现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大幅减少,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在2018年已基本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9.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8.09万元,主要原因是兑现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在2018年已基本使用结束。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5.61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设备购置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1.16万元;主要用于大队服装购置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大气支出21.44万元;主要用于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7.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698.2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兑现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88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4%。其中:2040101-武装警察部队18.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2040201-行政运行1989.88万元,主要用于统发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9.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执法办案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65.69万元,主要用于统发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统发工资和执法办案所需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8.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0.8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3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2.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在编公务人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工伤保险;

4、节能环保(类)支出2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2110301-大气21.44万元,主要用于兑现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11.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2210201-住房公积金11.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84.38万元,完成预算的77.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13万元,完成预算的9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7.3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困难。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04万元,下降1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9万元,下降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75万元,下降8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财政困难未能使用公用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13万元,占98.52%;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占1.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主要用于各乡镇中队及城区中队开展路检路查,交通安保及保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25批次),接待人次3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323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大队监督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31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做好交通安保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日常所需公用经费及被装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0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0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34

0.00

3034

1195.51

388.15

0

1450.34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45101111




附件: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