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015158708/2021-00659
  • 2020-09-16 11:03

监督索引号53032509032701000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和沙化土地封禁及保护区建设规划,遵照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富源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省市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指导、实施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营造林项目完成情况。争取营造林工程项目3.8万亩(其中防护林工程项目0.4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3.2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0.2万亩),实施完成3.8万亩,占计划的100%。其中,完成防护林工程0.4万亩;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人工造林0.7万亩,完成封山育林2.5万亩;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0.2万亩,造林树种为花椒。此外,完成高铁沿线经济林绿化1021亩,完成投资204.2万元;配合国家和省市、县检查组完成富源县2017年度十八连山林场4000亩战略储备林工程的检查验收;完成富源县2013-20142万亩人工造林、1.44万亩封山育林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检查验收;完成20150.9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

2.资源管护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完成全县115.64万亩国家级公益林信息核查,完成12.1万亩省级公益林区落界工作。二是及时下达富源县2019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合计1789.84万元(富村镇公益林管护站30万),下达富源县2019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73.65万元,并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林业站进一步落实新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信息,及时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三是认真落实《云南省天然林停伐保护富源县县级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国有、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工作。四是转报及审核审批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临时占用、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类林地20件,面积34.4143公顷,森林植被恢复费5367982元。其中,县级审批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1件,面积0.5347公顷,县级审批临时占用林地1件,面积0.2538公顷,初审上报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8件,面积33.6258公顷。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57份,蓄积合计11305.9立方米,材积合计7677.8立方米;共办理木材运输证69份,运输木材1357立方米;救助及放生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及三有动物10余起200余只;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4起;督促保险公司完成全县212起野生动物肇事的查勘定损工作,将对接保险公司按规定和合同约定给予受损农户相应补偿。五是按照刑事案件移送到位、行政案件处罚到位、执纪问责到位、收回的林地恢复森林植被到位“四个到位”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森林核查工作,全年共核查图斑111个,面积85.7477公顷,其中,违法图斑73个,涉及案件63起,违法图斑总面积31.1551公顷,移交违法案件63起,面积31.1551公顷。

3.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以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破坏候鸟等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林下违规种植三七等作物专项行动”、“禁种铲除大麻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1500人次,出动车辆600辆次,共查处案件136起,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9起,刑事拘留7人,逮捕5人,取保候审7人;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17起,林政处罚117人,收缴罚款110余万元,案件结案率达100%,卷宗建档率100%,有效稳护了林区稳定。

4.灾害防治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中央和省、市、县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累计投入森林防火经费522.86万元,克服长期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对森林防火工作的不利影响,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顺利完成森林防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2019年全县仅发生卫星热点1个,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取得了连续多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二是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年向各经营单位及个人发放森林植物检疫的有关资料268份;完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129.3万亩,监测覆盖率100%;全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共2.5万亩,防治面积2.5万亩,防治率达100%;无公害防治率100%;完成139.588万株苗木的产地检疫工作和1462.77立方米木材、104.468万株苗木的调运检疫工作,检疫率达100%

5.林产业发展情况。重点围绕发展壮大核桃特色产业,提升核桃产品的品牌影响力的目标,发展壮大林产业,为全县经济增添活力。一是通过开展核桃提质增效技能培训、核桃病虫害监测防治和核桃良种推广、筑埂保土、自然集水、合理间种、树盘覆盖、科学施肥、整形修剪、病虫防控、成熟采收、无烟烘烤等10项新型实用技术推广,确保核桃丰产增收,提早产生经济效益,助推核桃产业发展。二是持续扶持富源县聚农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77万吨核桃系列产品加工生产线建设,充分发挥该公司作为“云南省林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打响“七彩天香”核桃产品品牌,提升其市场竞争力,确保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7500余万元,有效带动全县核桃产业健康发展。三是组织富源县聚农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富源县张得昆虫综合养殖有限公司及富源县禄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3家企业参加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进一步宣传推介富源森林生态产品,提高了富源森林生态产品的知名度,实现供销对接,适销对路;四是在全县29.1万亩核桃连片基地区域布设27个核桃产量固定监测样地,开展了2019年度核桃产量调查外业工作,并对外业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整理,进一步完善全县核桃产量测产数据库,经测算,核桃挂果面积达10.37万亩,核桃干果产量达1510吨,产值达4530万元,核桃产业产值最终实现1.2亿余元。

6.创森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曲靖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曲靖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全市各年创森工作台账的要求,紧紧围绕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5大体系40项指标,将任务科学细化分解,严格对标对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现已达标。创森工作开展以来,主要完成城区绿地98.27公顷、城区立体绿化1.78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6%、绿地率37.59%、人均公园绿地11.27平方米,县域森林覆盖率41.88%;山系林带建设6.98万亩,改造面山植被恢复和面山景观2800亩,种植地被及边坡草坪36万余平方米;沪昆客专富源北站站前广场绿化1万余平方米;义务植树550万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2个;村屯绿化已达标,建设典型村庄绿化22个、精品村庄4个;送苗下乡发放各种绿化苗木30.5万株;建设森林庄园1个、体验基地1个、森林人家3个、森林城镇1个、森林社区2个、森林采摘体验基地1个;新增农村道路绿化562公里,绿色通道20公里,街道绿化14.61公里,完成生态绿道15.28公里、森林景观大道绿化5.06公里、花园式景观大道绿化3.3公里;完成河岸绿化178.53公里;完成村屯绿化809公顷;完成富源县胜境中学、富源县第六中学、富源县第七中学森林校园创建;完成鸣凤森林公园绿地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制作创森固定宣传牌31块、印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依托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的发放,发放创建森林城市宣传资料40万份;制作专题片1套,收集档案材料100余盒。

7.生态扶贫推进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生态扶贫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可能纳入护林员管理,进一步增加农户收入。2019年增加生态护林员岗位150个,全县新聘、续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岗位达575个,按照8000元/.年的补助标准,投资461万元,带动2504个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二是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争取涉农整合资金200万元,在挂钩帮扶的砂厂村委会建设200亩猕猴桃种植示范基地,由县林业和草原局提供技术指导,项目覆盖全村贫困户168786人,目前,该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评审,待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将迅速组织实施。三是深入推进以太阳能热水器为主的清洁农村能源建设,争取涉农整合资金500万元,在贫困村为具备安装条件的5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农村太阳能热水器5000台,现已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000台,另外3000台已向县财政部门申报了采购手续。为有效降低森林资源低价值消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8.扫黑除恶及信访工作。一是精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精神,切实抓好会议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广辟线索、台账建立等工作。制作横幅20条,宣传橱窗4个,刷写固定标语1条,共发放宣传资料(“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重点打击的十类违法犯罪黑恶势力”、“边扫边建边治 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致全市林业和草原系统干部职工的一封信”)3000份、宣传手册160份,张贴传单(住户“扫黑除恶 共建平安”、商户“扫黑除恶 共建平安”)1000份,走访群众500余人,签订承诺书160份。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等举报方式,推行有奖举报,为扫黑除恶开辟了畅通无阻的举报途径。截至目前,全县林业和草原系统共摸排信访件21件,均无涉黑涉恶情况,向县扫黑办移交线索1件,群众举报2条;共接到转办线索14条,已查清12条并按时上报,剩下的2条正在按时限要求正在核查。二是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常态化,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了一批重点信访问题,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信访件10件次,其中群众来信来访2件、上级交办8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248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85.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074.55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代列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林业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248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0.65万元,占总支出的21%;项目支出9864.59万元,占总支出的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754.73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代列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0.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2.9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办公费用未能使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64.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497.64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代列资金增加,导致比上年增加8497.64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富财农附〔201995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森林公安补助230.4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停伐补助;2、富财农附〔20191052016年林业专项资金215万元,主要用于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及提质增效;3、富财农附〔20191062017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48.07万元,主要用于护林员的管护费及村集体补偿费;4、富财农附〔20191082017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2.93万元,主要用于护林员的管护支出;5、富财农附〔20191102017年省级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核桃提质增效劳务费;6、富财农附〔20191112017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03万元,主要用于陡坡地农户生活补助;7、富财农附〔201992017年中央财政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85万元,主要用于退耕农户生活补助;8、直拨富财农〔20192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442.53万元,主要用于退耕农户生活补助;9、富财建〔2019232015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85万元,主要用于退耕农户生活补助;10、直拨富财农〔201970号退耕还林资金420万元,主要用于退耕农户生活补助;11、富财农附〔20191132015年省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退耕农户造林种苗及劳务费;12、富财农附〔20191142015年省级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核桃提质增效劳务费;13、富财农附〔20191162013年第二批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陡坡地农户生活补助;14、富财农附〔2019117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248万元,主要用于退耕农户造林种苗及劳务费;15、富财农附〔2019118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79.86万元,主要用于退耕农户造林种苗及劳务费;16、富财农附〔20191192015年省级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财政专项资金475万元,主要用于退耕农户造林种苗及劳务费;17、富财农附〔2019362017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市级补助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创森绿化苗圃建设;18、富财农〔2019552015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646万元,主要用于退耕农户造林种苗及劳务费;19、富财农附〔201913号〔201911号〔201912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840.69万元,主要用于护员林管护费及村集体补偿费;20、富财农附〔201944号富财农附〔2019432018年度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费46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575名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以上项目已竣工,项目资金全额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85.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497.64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代列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2%。其中: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8.4万元,主要用于富财农附〔2019922015年中央造林补贴资金60万元;富财农附〔2019932015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98.50万元;富财农附〔201994号天然林停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2.13万元;富财农附〔20199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森林公安补助230.44万元;富财农附〔2019962014年市级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60万元;富财农附〔2019972013年第二批中央森林抚育补贴资金57万元;富财农附〔2019982014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49.25万元;富财农附〔201999号东岭森林公园规划设计费50万元;富财农附〔20191002015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奖励资金36.50万元;富财农附〔2019101201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4.68万元;富财农附〔20191022016年国有林场改革补助经费84.90万元;富财农附〔20191032014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资金36.00万元;富财农附〔20191042015年林木良种补贴资金50.00万元;富财农附〔20191052016年林业专项资金215.00万元;富财农附〔20191062017年林业专项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948.07万元;富财农附〔2019107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2017年林木良种培育80.00万元;富财农附〔20191082017年中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29.30万元;富财农附〔20191092016年市级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补助50万元;富财农附〔20191102017年省级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资金150万元;富财农附〔20191112017年省级陡坡地治理及退耕还林还林工作经费403.00万元;富财农附〔20191122016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林木良种补贴资金5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提高部分生活补助;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6.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提高部分生活补助;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44.3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遗属补助;2080802-伤残抚恤0.2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职工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2.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5.55万元,用于单位所有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和重特大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类)支出402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6%2110403-自然保护区231.7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人员经费;2110602-退耕现金732.53万元,主要用于退耕农户的现金补助支出;2110605-退耕还林工程建设705.00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2119901-其它节能环保支出2358.86万元,主要用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及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5.城乡社区(类)支出45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2129901-其它城乡社区支出451.69万元,主要用于法开署项目还本付息。

6.农林水(类)支出459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9%2130201-行政运行644.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支出;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万元,主要用于责任制综合考核;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935.3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213029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840.6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130234-防灾减灾482.36万元,主要用于县级森林防火经费;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2.12万元,主要用于法开署项目还本付息。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46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2130803-农业保险补贴120.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费补贴;2130804-创业担保贴息1.00万元,主要用于法开署项目还本付息。

7.金融(类)支出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2179901-其它金融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富财指〔2019202019年法开署项目还本付息。

8.住房保障(类)支出3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2210201-住房公积金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2210203-购房补贴3.73万元用于退休人员购房补贴。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2240304森林消防事务26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经费;2249999-其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法开署项目还本付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4.94万元,完成预算的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预算经费未全额领拨支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5.18万元,增长7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43万元,增长17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74万元,增长520.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因经费不足,“三公”经费未及时结账,2019年结账入支出,导致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4万元,占59.93%;公务接待费支出13.98万元,占40.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9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及机要通信车辆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建设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6.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1.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县财力不足,未按年初预算执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634.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48.46万元,固定资产385.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54.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3.38万元,流动资产减少4081.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09032701111




附件: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