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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 015158708/2021-00600
  • 2020-09-14 16:44


监督索引号53032507035701000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8)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1)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融合度,发展成果普惠群众深广度进一步提升。一是明确职能,依法行政。本年积极落实机构改革政策,报批了部门职能职责,完善了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规范了党政公务活动,提高了依法行政发挥职能落实职责的水平。二是创作演出文艺精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基层文化单位全力开展弘扬国学和传统文化、普查文化旅游资源、创作演出文艺精品节目、收藏图书、推广全民阅读。春节期间举办了春联送万家、迎新春文艺演出、三人制篮球赛、游园活动、迎新春少儿书法美术摄影成果展等系列文体活动,文体工作者116人、观众2万余人。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部分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了送戏下乡演出144场。举办了全县文广系统末届职工运动会、组织参加了曲靖市农村文艺汇演比赛,指导省级2名、市级20名非遗传承人授艺收徒4人,开展非遗传承保护展演活动6次。三是文化和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文化市场执法大队规范整顿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大对辖区内文化经营场所、旅游经营活动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共出动检查人员26批20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300多户次,受理文化旅游投诉2起,均已全部查证办结。

2、文化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文化企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文化联合体、业余演出队等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文艺精品节目创作、演出的数量和质量比上年增长2%。二是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旅游产业欣欣向荣。旅游宣传促销、“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工作顺利推进,实施旅游宣传项目,制作网络宣传片1个,对企业投资建设的4个旅游厕所完成补贴费用支付90万元(其中涉农整合补贴40万元)、对国产影片放映企业完成补贴费用支付8万元,完成旅游资源和酒店、餐饮、旅游厕所等旅游服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多乐原景区完成3A旅游景区创建工作;陶源溪谷景区(原白马桃花庄园项目)营业效益良好。三是乡村旅游方兴未艾,通信、交通等其他旅游基础设施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富源县文化馆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将文化(物)旅游机关、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图书馆3个独立机构编制单位和文物管理所(与所属事业单位县文化馆组合为一个独立机构编制单位)纳入了报表编报范围,资产负债简表中年初数合并编报了富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本级)、富源县图书馆、富源县文物管理所3个二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的年末决算数。富源县文化馆2019年部门决算,未将文物管理所纳入报表编报范围。因机构改革,整体划出广播电视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及经费,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决算报表中基本数字、预算支出信息、财政拨款收支年初预算数、预算执行数等相关数据,已将原富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中相应剔除了富源县电视台预算单位全部数据和富源县广播台中2070804广播功能项级科目及与之对应的经济分类科目数据,另由富源县融媒体中心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下同)。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65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18人,主要是县文化馆招聘演员,均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自2017年1月1日起改由县人事局统发退休费,本单位仅发放提高退休生活补贴2017部分,未填报基本数字)。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正在进行中,未定编业务用车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1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4.1万元,占总收入的98.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32万元,占总收入的1.94%。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合计比上年的1675.47万元减少264.05万元、下降15.76%;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的1675.47万元减少264.05万元减少291.37万元、下降17.39%;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均为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27.32万元(上年为零)。本年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整体划出体育、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职能职责及其富源县少体校、富源县电视台、富源县广播台、富源县电源管理站等4个机构和人员23人,导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291.3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43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77.32万元占总支出的96.31)。其中:基本支出1322.04万元,占总支出的92.44%;项目支出108.1万元,占总支出的7.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比上年的1787.94万元减少357.8万元、下降20.01%,其中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下降22.92%;基本支出比上年的1726.14万元减少404.1万元,下降23.41%,项目支出比上年的61.8万元增加46.3万元、增长74.92%;其他0万元,与上年相等。支出合计比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整体划出体育、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职能职责及其富源县少体校、富源县电视台、富源县广播台、富源县电源管理站等4个机构和人员23人,人员、运转支出减少,导致支出合计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化(物)旅游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人员经费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2.04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1726.14万元减少404.1万元,下降23.4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整体划出体育、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职能职责及其富源县少体校、富源县电视台、富源县广播台、富源县电源管理站等4个机构和人员23人,导致基本支出相应减少404.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25%。年末财政全供养人数65人、人均基本支出20.34万元:人均人员经费15.8万元(其中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22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4.54万元(其中人均办公费0.3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1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61.8万元增加46.3万元、增长74.9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文化小广场、旅游厕所建设增加46.3万元,导致项目支出增幅较大。其中:富源县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补助新增债务专项资金50万元,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提升了旅游景区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了我县旅游业的经济贡献力;富源县2017年文化文物专项资金34万元,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提升了公共文化设施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增强了我县文化繁荣发展推动力;2019年非遗传承人活动补助经费1.6万元,完成了传承人数和活动场次达到省级非遗传承人考核标准及要求;图书馆防漏维修经费8万元,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解决了公共图书馆漏水渗水受潮问题;体育活动中心国产影片放映支出经费4.5万元,项目实施完成,缓解了建设资金紧缺压力;旅游标识标牌和旅游宣传片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万元,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增强了旅游宣传的传播力和宣传面,提升了我县旅游业的美誉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3%。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1785.93万元减少421.12万元、下降23.5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整体划出体育、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职能职责及其富源县少体校、富源县电视台、富源县广播台、富源县电源管理站等4个机构和人员23人,导致基本支出相应减少404.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用于履行提升一般公共服务部门职能职责专项业务支出。

均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96.5万元。具体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96.5万元,其中:春节文化活动费用36.5万元、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57万元、富源县城北片区有线电视改造维修费17万元、送戏下乡36万元等以前年财政预拨转列基本支出的146.5万元;补助墨红普冲红色文化服务公司新建旅游厕所1座30万元、补助富源生态农业旅游休闲观光园改建旅游厕所1座20万元费用补贴等市级新增债务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30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97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7%,用于保障文化、体育、广电机关和文化体育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和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支出。

(1)文化(款)765.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147.2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0.01万元、图书馆(项)104.22万元、群众文化(项)376.72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项)1.6万元(均为省级非遗传承人活动补助项目支出)、2070112文化市场管理(项)61.86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34万元(均为文化文物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2)文物(款)57.01万元,均为其他文物支出(项)57.01万元。

(3)体育(款)75.5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52.56万元、其他体育支出(项)23.01万元。

(4)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17.72万元,均为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17.72万元。

(5)广播电视(款)63.52万元,均为行政运行(项)63.5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提高部分退休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补助方面的支出。

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70.46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2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6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07万元。

2) 抚恤(款)36.49万元,均为死亡抚恤(项)36.49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均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65.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11.1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5.77万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67万元。

5、 住房保障支出(类)1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和退休人员购房补贴方面的支出。

均为住房改革支出(款)16.04万元,具体是住房公积金(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5万元,完成预算的7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3万元,完成预算的9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2万元,完成预算的62.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划出体育广播电视职能相应调减公用经费预算、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未定编车辆、厉行节约等原因,导致本部门公务车运维费、公务接待费降幅较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的18.89万元减少4.44万元、下降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的7.33万元减少1.1万元、下降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的11.56万元减少3.34万元、下降28.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划出体育广播电视职能,调出少体校、电视台、广播台、电影管理站等事业单位及人员,县财政全年未下达预算指标,加之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未定编车辆、厉行节约等原因,导致本部门公务车运维费、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降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3万元,占43.11%;公务接待费支出8.22万元,占56.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富源县文化和旅游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开会等外出办理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内外有关工作人员检查、指导、调研、学习交流、汇报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文化、旅游工作情况所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66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138.23万元增加83.43万元、增长60.36%,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财政预拨经费146.5万元于本年度列支,导致机关运行费增幅较大。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458.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4.13 万元,固定资产109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59 万元,其他资产13.39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57.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94.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862.90 平方米,账面原值528.01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6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58.01

344.13

1092.90

516.78

40.78

0

535.34

0

0

7.59

13.3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一是没有需要财政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和地方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二是没有待偿还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及其富源县综合文化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指本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无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是指用于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专项资金。

2、文化传承也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人,涉及民间文学、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等5大类134个项目。表现形式有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间知识等。

附件1:《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0年9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032507035701111




附件:《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