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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富源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富林草〔2020〕68号
  • 015158708/2022-08391
  • 2020-08-11 14:57

张霖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严禁采挖林区内腐殖土的建议》,被县政协列为第134号提案,已交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富源县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行为情况

当前,富源县实行的是1221”林业执法体制,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平安和谐林区社会是森林公安机关和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近两年来,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富源县认真开展了打击“毁林种三七”、“毁林种魔芋”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各种非法侵占林地的违法行为。2019年至今,共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75件,其中,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非法侵占林地101件。

二、关于在林区滥采乱挖腐殖土的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执法人员及乡镇、林场护林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全面排查。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群众大规模种植魔芋和三七,林区的腐殖土受到了种植户的青睐,在各林区内采挖腐殖土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县域周边的万亩林场、三道箐林场、外山口后山林区,由于靠近县城、交通便利,部分养花和经营花卉者对腐殖土有大量的需求,林区内许多地方滥采乱挖腐殖土,对林地、林木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由于缺少法律依据、技术规范,加之事实认定困难等因素,目前难以对该类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工作中我们积极克服客观困难,提升主观能动,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环境意识、生态意识、法治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林业和草原局将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促进林草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广泛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二是落实县、乡、村三级监管责任,充分利用好现有生态护林员队伍,加大日常巡山护林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滥采乱挖行为。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对涉嫌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一起,起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

张霖委员,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富源林草事业发展,对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在《富源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上及时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承办人:肖本刚 秦洪源

督办人:李云飞

联系电话:0874—4612837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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