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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富源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富林草〔2020〕65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8-11 14:53

卢俊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展湿地建设打造生态富源的提案》,被县政协列为第43号提案,已交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全县湿地资源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形成调研报告”

2012年按照云南省林业厅安排,由云南业调查规划院指导富源县完成了全县湿地资源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上报云南省林业厅。从2013年开始,每年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都要组织对全县湿地监督管理和湿地保护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动态更新,2019年富源县湿地总面积为2239.10公顷,面状图斑50个,线状图斑65个,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0.69%。其中,自然湿地(包括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1229.14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54.89%;人工湿地1009.96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45.1%,湿地保护率41.63%自然湿地保护面积932.19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7.77%。

二、关于“向上级争取政策,建设一批县、乡镇湿地公园”

2016年富源县林业局完成了富源小海子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认定面积102.89公顷,土地为集体,其中,季节性淡水湖18.15公顷,草本沼泽84.74公顷,以喀斯特季节性湖泊和沼泽湿地生态系统,黑翅鸢、普通鵟、红隼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目前尚未建立保护地,主要利用现状为旅游,保护管理责任主体为富源县人民政府,富源县林业局为拟认定湿地的保护管理机构,认定了范围界限。2016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以云政发〔2016〕105号将小海子湿地列入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2017年县林业局完成了6.8公顷富村湖一般湿地认定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工作,目前这两块湿地是申报湿地公园的主要斑块。由于富村湖面积达不到国家标准8公顷一般湿地认定标准,现上级主管部门未审批;小海子省级重要湿地多年干旱,湿地干涸,因县财力有限,且没有外来资金,国家补助资金只下拨到国家湿地公园,从申报到现在一直未开展湿地公园建设。

三、关于在全县“十四五”规划中把湿地建设与乡村振兴

相结合纳入规划

按照《云南省湿地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持。2020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富源小海子省级重要湿地建设列入“十四五”工作总体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将湿地建设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争取将富源小海子省级重要湿地建设成湿地公园。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履行湿地保护管理职责,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承办人:刘锋

督办人:赵飞

联系电话:0874—4620968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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