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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富建发〔2020〕44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7-06 15:27

党群政协工作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县城部分路段安装路灯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对王家屯东堡段路灯进行检修恢复照明问题。我局于20192月至6月对王家屯胜境路进行开挖路面施工,路灯原有线路所用时间过长,破损老化严重,造成长时间没有亮的情况。我局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于201912月对该路段路灯进行检修,20201月已完成检修,现该路段路灯已恢复正常照明。因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现已移交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进行正常维护。

二、建议解决富墨路入口500米道路安装路灯的情况。我局于2020413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该路段进行勘察。该路段长570米,需安装8米高路灯18套,电缆线4×16平方570米,完成该路段路灯安装需资金约15万元。我局已向政府请示汇报,争取资金,尽快组织实施。

三、建议体育公园内安装路灯的情况。我局和城投公司于201810月对体育公园场地、楼体建筑等亮化进行招标,需资金600万元,到现在政府经费困难无力承担,待政府经济好转后再实施安装。

四、建议调整路灯时间的问题。因机构职能职责划转,维护、维修路灯的职责于2019730日移交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我局已和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进行协调沟通,如遇气候变化路灯调整时间从原来的2个月调整一次缩短至20天调整一次,并将实时关注季节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感谢你们对城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望能一如既往地关注城市建设,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承办人及电话:赵保佳0874-4612249

督办人:柳彪林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