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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富建发〔2020〕33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7-06 15:21

王卫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320国道线与龙海路交叉口增加红绿灯设备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县城胜境街王家屯段与龙海路交叉口处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大,车辆通过路口时互不相让,路口交通拥堵,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现象确实存在。

二、针对你提出的意见建议,县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联系县交警大队进行了现场踏勘,为疏导车流,缓解交通压力,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决定在县城胜境街王家屯段与龙海路交叉口处安装一组交通信号灯,现正在积极争取资金,做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王卫疆委员,感谢您对县住建局工作的支持,县住建局作为此提案的承办单位,下步会更好地为县城建设做好服务工作。

承办人及电话:赵明智0874-4612040

督办人:柳彪林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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