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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富建发〔2020〕42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7-06 15:19

蔡坤等4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王家屯至东堡公路沿线路灯照明和规范停车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对公路沿线原有路灯进行检修,恢复照明问题。我局于20192月至6月对王家屯胜境路进行开挖路面施工,路灯原有线路所用时间过长,破损老化严重,造成长时间没有亮的情况我局积极协调相关单位,201912对该路段路灯进行检修,20201已完成检修,现该路段路灯恢复正常照明因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现已移交城市综合管理局进行正常维护。

二、建议调整路灯时间的问题。因机构职能职责划转维护、维修路灯的职责2019730日移交城市综合管理局。我局城市综合管理局进行协调沟通,如遇气候变化路灯调整时间从原来的2个月调整一次缩短至20天调整一次,并将实时关注季节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三、建议明确设立禁止停放车辆标志和加强对公路沿线车辆停放的监管整治力度,应有专人监管,消除车辆乱停乱放占道行为的问题。我局于2020418协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实地查看,该路段应设立的标志、标牌等已安装完工,投入使用,共设立禁止停放车辆标志6块,禁止车辆掉头标志4块,安装违停摄像头3个。同时我局积极城市综合管理局,县交警大队沟通协商在这次城市治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动中,将该路段列入整治范围今后纳入经常性工作管理。

感谢你们对城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望能一如既往地关注城市建设,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承办人及电话:赵保佳0874-4612249

督办人:柳彪林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