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小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发放营养餐经费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富源县财政局坚持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省、市实施方案以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全力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拨付,2019年已分两批拨付资金4465万元,2020年4月拨付资金4000万元,其余资金将按照要求分批拨付到位。今后县财政局将竭尽全力筹措资金,切实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承办人及电话:王晓赛,0874-4612284
督办人:刘 波
富源县财政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