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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富源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财政局
  • 富财复〔2020〕11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7-01 20:57

戴小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发放营养餐经费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富源县财政局坚持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省、市实施方案以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全力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拨付,2019年已分两批拨付资金4465万元,20204月拨付资金4000万元,其余资金将按照要求分批拨付到位。今后县财政局将竭尽全力筹措资金,切实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承办人及电话:王晓赛0874-4612284

督办人:刘





富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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