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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富市监复字〔2020〕5号
  • 015158708/2023-08638
  • 2020-06-28 22:59

张米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行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食品生产经营模式的建议

(一)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认证。以月饼、魔芋、大河乌猪系列产品等富源特色产品为重点,鼓励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2020年推动3家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体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对食品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评估。

(二)推进示范创建,发挥引领作用。对照《曲靖市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考评实施细则(试行)》6个大类31项标准,将富源县吉玛特超市作为创建对象,进行逐项检查,并向其经营者、法人代表发放创建活动倡议书。目前吉玛特超市已主动按照申报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超市场所进行了详细规划和整改,创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此次创建必将增强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推进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完善制度、统一台账,记录原辅料进购、生产加工过程、销售去向等关键信息,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同时,鼓励生产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记录信息,实现食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

二、关于加强食品监管执法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富源县市场监管局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协调科,专门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派出12个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各辖区内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在每个行政村设有市场监管信息员1名,共计明确市场监管信息员161名,主要负责村一级食品安全巡查工作,并做好农村自办宴席安全监管工作。真正做到了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

(二)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变更等工作,严把食品经营许可市场准入关。针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小摊贩的备案工作,严格按照“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要求,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工艺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和制假售假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使全县“三小”规范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全县核发食品经营许可4184户,涵盖食品流通、餐饮两个环节。核发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餐饮小摊贩备案证819户。

(三)全方位掌握食品安全动态,确保群众安心消费

1.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制度,根据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控制水平、销售管理进行现场评价打分,按分值将本年度企业风险等级分为A、B、C、D四级,再依据风险等级确定日常监管频次。目前,全县共有54家食品生产企业,已全部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辅材料控制情况、产品检验能力、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条件控制等方面完成风险分级确定。由于全县2400多户食品销售经营户基数大、分布广,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计划2020年完成70%,到2021年实现100%完成。

2.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制度。目前,我县1596户餐饮服务单位已实现了量化分级公示。县市场监管局按照“业态分类、风险分级”的原则,根据经营业态和量化分级结果,结合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状况、监管力量配备情况等,确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方式和频次,有针对性的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三、关于强化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议

自2016年以来,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抓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级各类食品抽检任务。重点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超市、小百货店)、农贸市场、餐馆、学校食堂等进行监督抽检和风险抽检,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9年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完成各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1561批次,包含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酒类、糕点、豆制品、食盐、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6个大类,涉及各类商户上千余家。全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7.37%,合格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7%以上。2020年全县计划抽检1578批次,因受疫情影响,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抽检30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6%。

四、关于提高食品安全惩处力度的建议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努力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中秋月饼专项抽检”、“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食盐安全监管”、“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专项检查”、“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无证照经营专项整治”等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以来,加大了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对各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62起,查扣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299.8公斤,收缴罚没款20余万元。同时通过开展专项清查、专项抽检和集中整治等行动,集中查办群众投诉、举报等线索,严厉查处“三小”从业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黑作坊”、“黑窝点”,截至目前受理和处理食品的消费者投诉举报19件,为消费者直接挽回经济损失5800元。

五、2020年的打算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抓好食品经营申请、变更工作。二是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企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学习。三是突出重点食品的监管,结合实际情况持续开展好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食盐市场、散装白酒销售经营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四是持续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五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队伍执法水平和能力。

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感谢您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改进。


承办人及电话:李思 0874-4612255

督办人:贺德春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