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富公复〔2020〕15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6-18 22:11

王显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治理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在不断增加,乡镇街道道路通行压力随之增大。针对乡镇街道的交通安全管理现状,我们采取的工作措施是:一是在重点路段、时段,投放警力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逆行、无证、酒驾占用对向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时开展交通整治行动;对较拥堵路段,增加警力管控交通,对机动车进行交通分流。二是对乡镇赶集日,增强警力在重点易拥堵路段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对道路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秩序进行规范。三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组织民警进学校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利用乡村大喇叭在赶集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目前,各乡镇交警中队人少事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督促各乡镇交警中队在维护好面上交通秩序的同时,将乡镇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治安工作作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同时,适时组织民警、专家到乡镇集镇调研,根据乡镇集镇交通安全情况,就建设红绿灯、施划停车泊位等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承办人及电话:黄雄章,08744612248

人:杨加立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