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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富公复〔2020〕8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6-18 22:00

张红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们从如下几方面开展县城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一、加强校园周边重点时段交通管控工作。一是交警大队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早上710分、1130分,下午1400分、1640分)每天增加50余名警力,重点对富源县第七中学南门桥、中安小学东校区文化路、县幼儿园鸣凤路等路段行人和车辆进行规范,开展禁止掉头、即停即走劝导、疏导车辆和行人等护学活动,有效提高人员、车辆通行率,缓解了高峰时段的道路通行压力。二是在上学、放学人流、车流高峰时段对学校周边实行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车辆通行,由交通民警提前疏导滞留车辆,及时疏导车辆和行人,防止车辆拥堵,确保正常通行;严厉查处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在中安小学东校区文化路、县幼儿园鸣凤路路段采取限时车辆停放措施,方便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四是各乡镇交警中队结合辖区学校周边交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学生上放学“护学”工作,加大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力度,确保学校周边道路安全畅通。五是报请县政府在中安小学东校区文化路路段中央设置隔离栏;在文化路与金龙街三叉路口设置红绿灯、电子警察;在文化路选择规划临时停车泊位,供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六是加快富源骑警队组建,发挥骑警快速反应能力、协调指挥疏通道路交通拥堵的职能作用。共开展校园周边交通执法工作500余次,疏导指挥车辆1万余辆次,劝导警告越线行驶、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1000余起,学校周边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大面积、长距离交通拥堵情况。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是交警大队在每学期学校开学时组织民警进入校园,采取上法制课、发放宣传资料、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师生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二是坚持法制副校长(由派出所民警兼任)制度,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向学生上法制课,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三是进一步强化与教育部门、客运公司的联动。对城区富源县第一中学、胜境中学、富源县第六中学、富源县第八中学四所高中学校实施时天放假,联系客运公司安排客车到校接送学生,以班为单位统计购票,方便了学生乘车,进一步缓解了交通压力。2020年以来,共在学校开展法制宣传、交通安全宣传10余场次。

三、开展综合整治。一是开展县城交通综合整治。20203月,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多次深入城区进行实际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议,报请县人民政府于420日出台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富政告〔20204号)。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城市综合管理局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并抽调人员成立了整治工作组,开展了拉网式整治工作。自整治以来,共发放宣传整治通告7000余份,拖移乱停乱放车辆75辆(机动车38辆,非机动车辆37辆),违停处罚428辆,劝离车辆1000余辆次,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6起,无证驾驶23起,闯红灯38起。二是开展治安整治。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县公安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整治街面摆摊、交化娱乐场所等行业场所经营秩序,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下步,我们将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持续开展学校周边秩序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周边秩序良好、道路安全畅通。

承办人及电话:黄雄章,08744612248

人:杨加立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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