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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富公复〔2020〕6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6-18 21:57

张加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维护和据实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围绕您的提案内容,我们采取了如下工作措施。一是开展县城综合整治。20203月,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多次深入城区进行实际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议,报请县人民政府于420日出台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富政告〔20204号)。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城市综合管理局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并抽调人员成立了整治工作组,开展了拉网式整治工作。二是在人流、车流高峰时段安排警力在重要交通路口执勤,查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充分利用电子警察系统,对发现的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四是组织骑警队加强路面执法巡查,发现违规停车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处罚。期间,共发放宣传整治通告7000余份,拖移乱停乱放车辆75辆(机动车38辆,非机动车辆37辆),违停处罚428辆,劝离车辆1000余辆次,查处酒驾16起,无证驾驶23起,闯红灯38起。

针对交通信号灯配时,2020年初,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联系红绿灯设备厂家对老城区、北片区所有红绿灯配时进行了重新调配。但红绿灯配时是一项交通工程学,需通过调查和分析交叉口交通量,通过计算得出。关于提出的几个红绿灯路口配时存在的问题,下步,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结合道路交叉口交通量进行调研分析,必要时邀请云南省城市畅通工程专家到富源城区实际调研、论证,根据各路口的人流、车流量进行科学合理配时。

承办人及电话:黄雄章,08744612248

人:杨加立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