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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建局2020年预算公开

  • 富源县住建局
  • 015158708/2021-02836
  • 2020-05-29 14:44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3300000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富源县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富源县住建局2020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级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拟定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6)承担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

7)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职责。

9)承担村镇建设的职责。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

11)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2)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

13)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办发〔2011〕2号),设立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富源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社科)、法规监察科(执法稽查科、行政审批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建筑节能科)、城市建设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工程治理安全监管科、人防指挥信息科、人防工程建设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经济发展,“1+4”指标任务超额完成

全年启动和实施城镇建设项目29个,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0.8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8%。完成房地产销售面积170622平方米,同比增28.97%。实现房地产从业人员505人,同比增47.23%;实现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4692千元,同比增50.46%。完成建筑业总产值总产值6.81亿元,同比增速28%,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增幅18%。

2)抓城市建设,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年完成总投资2400万元、全长2.23km的胜境街应急修缮工程,完成县城污水管网、检查井和雨水篦子清理、修复,对胜境街、外山口小学旁排水大沟等进行清淤,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完成胜境街道办事处余家屯村村庄道路路基工程179m,筹资26万元新建吸烟室4个、吸烟亭6个、便民烟蒂收集装置230个。县城污水处理厂全年共处理污水1160万m³,COD削减量1857.51吨、氨氮削减量301.02吨,出水水质指标达标率100%,达到国家一级A类排放标准。启动总投资约1000万元的胜境街道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前期工作,围绕“干净”、“宜居”、“特色”目标,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计划实施项目37个,累计投资约50亿元。

二是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效果显著。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管养,配合完成今飞御景园、宏发梧桐苑、玉顺华府、北城官田头公(廉)租房室外附属工程景观设计方案审查,完成中安街道海坪居委会清水沟村昱安湖景观绿化设计、施工建设,栽植各类植物600余株。对7个园林单位(小区)进行实地评审验收,获评市级园林单位3家,市级园林小区3家,对56个获得省级园林单位(小区)称号的单位(小区)进行实地抽查复查。实施了东门河景观绿化、鸣凤公园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照精细化管护要求,强化现有绿化管养。投资53万元加强路灯管理养护,县城路灯亮灯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

3)抓建筑安全,行业领域质量秩序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监管责任。督促落实建设工程主体责任和监理责任,从建设工程设计、图审、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源头加强管理。注重工程实体质量,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质量和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对施工现场问题做到现场发现、现场整改。全年下达监督检查执法限期整改通知书23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8份,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责令整改7起。开展建设领域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达标考核工作,对辖区内11家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了达标考核评价,对5个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共开展建管、质监、安监联合检查6次,对12个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情况,责令强制停工并移交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进行处罚,累计处罚金额1.9 万元。抓好机构改革前的燃气安全监管,共组织6次燃气安全大检查,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08份,全部按期整改。

二是积极推广建筑业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全年监察工程质量52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共计24项,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全部签署了项目负责人质量授权委托书和质量终身承诺书。

三是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许可制、安全报监制等6项制度要求。以安全生产阶段核验为抓手,实行项目包干,实施旁站式监管,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四是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防高处坠落、防坍塌等进行重点治理,加强日常检查和关键环节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创建和“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等工作,严把建筑工程资质申报关和安全技能培训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质。

五是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工程款保证金制度,实现建设领域“双清”工作秩序稳定。

六是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管。加大对围标、串标、肢解工程划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全年建设招标工程进场交易招标项目24个,节约资金332.88万元,公开招标率达到100%。

七是宣传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性。开展“9.18”防空警示演练,依法收缴易地建设费10.4万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要求,清退2017年2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收取需清退的易地建设费11.9万元。

4)抓民生基础,城乡住房和县城供水有效保障

一是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有序。全年新开盘房地产项目5个(今飞御景园、龙泽溪岸、雄达玉顺华府、宏发梧桐苑、金和苑),完成房地产固定投资8.05亿元。完成存量房网签192宗,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946份,完成抵押合同登记备案196宗。完成218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和641户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发放金额151.1万元。启动投资约3.4亿元的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79栋1598户15.63万平方米。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物业企业乱收费、多收费、少服务、不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对不诚信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黑名单”。

二是县城用水安全有效保障。全年投入100余万对县城供水管网进行维护,共抢修改造各类管道2000余米,改造各类管道70余处。完成用户配水管、供水管改造800余户2000余米,实施智能水表改造500余户,投入20余万元加强东堡龙潭水源地保护。加大供水质量和卫生检验管理,全年共安全供水700余万方,售水500余万方,代收污水处理费300余万元。

5)抓脱贫攻坚,农危改和挂钩村脱贫工作精准有力

全年完成5880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及补助资金拨付,指导各乡镇(街道)完成农户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规范和电子档案录入,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发现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按照“三评四定”、“两公示一公告”等程序扎实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开展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补录和档案规范整理工作,确保扶持对象精准,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帮助挂钩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00余万元的硬化村内道路1.1公里、串户路1200平方米,改扩建1条1.2公里进村道路,为独路河村安装太阳能路灯40盏。加大产业扶贫力度,规划流转100亩土地,以点带面引导农户发展特色经济作物。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转移输出劳动力232人,实现户均一人在外务工。将脱贫攻坚与人居环境提升相结合,带领党员、村民定期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清扫行动,整治粪堆未出村、人畜混居和粪水乱流等乱象。普克营村被县委组织部评为“人居环境红旗村”。

6)抓城乡统筹,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

完成墨红镇集镇日处理6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和富村镇日处理4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使用,大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进入工程扫尾。指导完成县城东堡龙潭、响水河水库和洞上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2个自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持续开展县城和集镇以“四治一拆一增”为主要内容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共治理各类脏乱差现象113472件,开展了县城富法路、金城路、建设路、中安街以及法黄路、富江路等主要道路的乱象治理行动10次,彻底解决了市民十分关心的烟草巷占道经营等问题。

7)抓资金筹集,为城乡建设积攒力量

2019年,积极争取的富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专项债券(一期)项目通过省级评审,获批资金2亿元启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成功将5个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入选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总投资10.6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需求6亿元。正在申报第四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44个,总投资210.1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需求106.32亿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53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9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94.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8996.80元。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13.82万元,2020年财务总收入比2019年增加5577.85万元,比上年增长了70.48%,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提升人居环境等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491.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94.87万元,上年结转8996.8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94.87万元(本级财力4494.8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13.82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增加5577.85万元,比上年增长70.48%,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提升人居环境等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91.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49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35万元,比上年减少3598.47万元,下降了76.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划出,人员及车辆随之调出;项目支出3379.5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285.53万元,下降了27%,减少原因是2020年项目建设减少;其他支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专项债券资金)8996.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分别为: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2017年增加工资部分;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5.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2017年增加工资部分;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26万元,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63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职业年金;2080801死亡抚恤1.03万元,用于遗属补发发放;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6.74万元,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1.11万元,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0.94万元,用于支付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6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2120101行政运行212.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支出;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120.51万元,主要用于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管理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120107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236.76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89.52万元,主要用于房管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8.69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和人防办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53.21万元,主要用于招标办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355.52万元,用于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及老旧小区改造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024万元用于支付市政设施维护、改造、建设等;2210201住房公积金67.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8996.8万元,用于支付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分别为:基本工资26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津贴补贴28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绩效工资16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奖金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85(其中:基本支出27.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住房公积金6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办公费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印刷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手续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水费133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31.52万元);邮电费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差旅费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维修(护)费2048.5(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2048万元);会议费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培训费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劳务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退休费4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生活补助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889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896.80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部门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72万元,较上年减少33.78万元,下降72.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22万元,较上年减少8.78万元,下48.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200人次。

减少原因:2019年06月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已从我单位划出,相应的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万元,较上年减25万元,下降87.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减25万元,下降87.7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2019年06月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已从我单位划出,大部分车辆随之划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项目预算有: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城市排污设施、人行道小板、道路标志标牌、标线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美化亮化等。保障城市公共设施正常运转。)和城市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维护地下管廊和地下管网,保证管网正常运转,完成县城全年的污水处理服务。),以上项目不是重点项目,也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为实现其职能职责而发生日常运作费,包括办公经费、职工培训费、会议费、三公经费、综合执法局协管员聘用人员工资等。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463.77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42.53万元,同比减少了421.24万元,下降了90.82%,原因是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从我单位划出作独立预算单位,人员及车辆随之调出,相应的减少工资支出和各项机关运行经费(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3300111



附件:富源县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