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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决算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19-08-30 10:30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1601000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规定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政策、标准和续转办法,组织拟定基础养老保险统筹办法,拟订全县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及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的初审上报和退休审批审核工作,发布本地最低劳动工资标准。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具体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1、统筹编制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初审上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引进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12、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人才强县工作目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全县就业和再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农民工工资催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管理、整体性人才开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方面工作,为我县人才强县、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
1、着力稳增长,就业创业工作扎实推进。按照“促进就业、创业引领”的思路,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日趋向好。
2、着力惠民生,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坚持“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这一目标,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3、着力强素质,人事人才管理日趋规范。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兴县、人才强县”战略,不断改进和创新人才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4、着力防风险,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共建共享共治。
5、着力助脱贫,行业扶贫工作强势推进。聚焦脱贫攻坚主题,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建立行业扶贫“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副科级以上领导承包乡镇”的工作机制,强势推进就业扶贫、社会保险扶贫、医保支持健康扶贫和部门承包农户扶贫工作。
6、着力树形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执行党的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全面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富源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3、富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4、富源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5、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
6、富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7、富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8、富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9、富源县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
10、富源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人社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5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5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总收入4663.00万元,其中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63.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总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58.53万元,减幅为7.14%,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应拨未拨公用经费收回218.85万元,应拨未拨职工养老保险费74.85万元,应拨未拨职工住房公积金63.7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人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87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5.3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总支出上年相比增加161.87万元,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工资增加支出及相关工资性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75.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1.87万元,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工资增加支出及相关工资性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95万元属财政代列资金,我单位暂时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人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5.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1.87万元,增幅为3%。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工资增加支出及相关工资性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33.58%。主要用于县人社局在职在编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4%。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
4.住房保障支出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人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2.89万元,完成预算的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5万元,完成预算的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4万元,完成预算的4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大部分公用经费未拨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3.21万元,下降66.88 %。其中: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0.48万元,减幅为66.8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73元,减幅为17.64 %。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财政困难,应拨未拨公用经费218.85万元,导致应付未付部分“三公”经费,二是严格控制“三公”三公经费的标准和支出范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5元,占56%;公务接待费支出10.14万元,占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人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9万元,增幅为0.2%。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人社局资产总额1,105.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1.07万元,固定资产589.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4.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0平方米,账面原值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1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05.11 511.07 589.56 196.40 60.76 332.4 4.4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人社局2018年代列资金收入45339.54万元,代列资金支出4533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44.54万元,项目支出95万元),代列资金收支结余为0,项目支出95万元属财政代列资金,我单位暂时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