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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扶持政策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11-29 10:46

1.资金名称:创业担保贷款。
2.贷款依据:《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昆银发〔2016〕188号)。
3.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上述群体中的妇女,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4.贷款标准:贷款额度为10万元。
5.申请流程:初审单位: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名初审。审核单位: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终审发放单位:邮储银行。
6.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7.领取方式:本人签字银行卡领取。
8.其他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