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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2019年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公示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9-11-04 15:02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75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75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曲人社〔2019〕95号)》相关文件精神,经审核,曲靖市商业银行富源县支行等30户企业符合按50%补贴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需补贴金额为2375394.27元;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符合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数额,需补贴金额为5597760元。共返还资金7973154.27元,稳岗返还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将31户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从2019年11月4日起至2019年11月9日止。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附件:《富源县2019年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明细表》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