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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富公复〔2019〕7号)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0-01-13 15:34

安亚、杨双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富源县公安局不断提升公安交通管理社会化、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力争实现“一降两升三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围绕交通要素增长快、事故防控压力大、城市交管任务重、执法服务要求高等交通管理工作特点,不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清零,强化两客一危运输车、校车、货车、农村微型面包车交通安全宣传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确保了全县交通安全态势平稳运行。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658起,共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42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9万起,行政拘留452人,刑事拘留15人;排查道路安全隐患926处(已治理77处)。
一、夯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基础,全力稳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一是坚持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交通管理社会化,有效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推动落实市政府35号、县政府100号文件精神,注重与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用好协调、通报、考核等各项抓手,努力打造道路交通安全命运共同体,实现联动共融、责任共担、风险共治、安全共享。二是筑牢源头防线。大队保持源头隐患清零高压态势,紧盯“两客一危”、面包车、校车、重型货车、三轮车等重点车辆,常态化开展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和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落地追查,督促相关单位、车主、驾驶人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同时,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职能部门,督促属地运输企业对车辆安全状况、动态监控安装使用、安全教育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事故、违法抄告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防止不合格车辆、不安全的驾驶人上路运营。三是补齐农村短板。富源由于地处山区,交通事故预防的重点在农村,交通管理的短板也在农村。大队以平安乡村建设为契机,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县乡村三级综治体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向乡镇、行政村延伸,确保机制健全、制度完善、保障有力、考核到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加强通行客运班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持续推进农村地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平交路口“五小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路“三同时”制度,建设“四好农村路”,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硬件”条件。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治理又存在较大隐患的危险点段,大队采取设置标志牌等办法进行先期治理。同时,大队将科技管控触角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大集镇交叉路口、重点隐患路段、沿路村庄重要点段科技管控设施建设力度,努力解决因警力不足导致的失控漏管问题。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大队推动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文明交通宣传格局,发挥警示教育中心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作用,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微信、微博、“曲靖M”、“掌上曲靖”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好“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5月交通安全宣传月”、专项整治行动 等主题宣传和执法直播活动。
二、强化疏堵保畅常态化专项治理力度,努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2019年以来,紧紧抓住党委政府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创建文明县城的有利契机,加强与规划、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排查整改县城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不完善、不配套,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配时不科学、智能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按照“一点一策”要求,一个乱点一个治理办法,一个堵点一套解决方案,哪里最堵最乱、群众意见最大,就从哪里开始整改。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感受到我们在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中的想法、作为、态度、决心。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由于道路安全隐患治理资金不到位,工作进度慢,加之交通民警警力严重不足,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与交通安全形势远远不相适应等,导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形势异常严峻。下一步,县交警大队紧紧围绕“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不发生交警队伍重大负面舆情)总目标,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重点车辆监管和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落实督导检查制度,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承办人及电话:毛锐锋,0874-4612248
督 办 人:杨加立
感谢你(或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