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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富公复〔2019〕12号)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1-00548
  • 2020-01-10 15:28
张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机动车辆停放点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城市停车等配套设施不完善,城区“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虽然交警部门多次整治和规范车辆乱停乱放,在金城路、鸣凤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但因部分路段划线停车、禁停标志不完善,私人营运车辆乱停乱放上下乘客现象严重,造成部分地区成为乱停乱放的乱点。
自《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县城重点区域道路上停车的通告》(富政告【2019】1号)2019年1月25日出台以来,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按照通告要求,对县城主要道路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行为进行了整治,截至6月20日,共查处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1.9万余起。
针对部分支路占道停车的问题,一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实地调研,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该设置停车场所的、需设立标志标牌等交通管控设施的尽快设立,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二是联合综合执法局规划电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地点,规范电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秩序;三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QQ、“双微”、今日头条、曲靖M等主流网络媒体,开展网络媒体宣传,提升广大市民树立良好城市文明交通意识。
承办人及电话:毛锐锋,0874-4612248
督 办 人:杨加立
感谢您(或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