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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富公复〔2019〕11号)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1-10 15:26
张鹏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车辆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和整治力度,对逆行的电动车、非机动车加强宣传引导,对劝阻后还违反的,坚决从重处理,对机动车逆行的,严厉处罚,并强化科技设备投入,在重点路段建设一批科技管控设备,对逆行违法行为开展视频抓拍处罚,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获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行为2500余起,劝导非机动车逆向行驶200余起。二是抓好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交通诱导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传媒等载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推进新媒体建设,加强互联网、微博、微信、QQ群等应用,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新渠道;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学生、客运驾驶员、货运车辆驾驶员、农民群众等重点人群的不同特点,坚持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重,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和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推进阵地化建设,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和农村“大喇叭”建设及应用,有序推进各类宣传阵地建设。
承办人及电话:毛锐锋,0874-4612248
督 办 人:杨加立
感谢您(或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