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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富源县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富综管发﹝2019﹞96号)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015158708/2022-05410
  • 2019-12-19 15:20
范官文、丁文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人负责调查落实集中办理,现将办理情况作如下答复,如有不妥,恳请批评指正。
一、提案基本情况
你们在《关于规范县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提案》中所述“每年的农历七月十五传统中元节(俗称“月半节”“鬼节”),县城大街小巷,市民沿街烧纸、烧香、泼水饭的行为严重影响环境,同时还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情况客观真实存在。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你们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组织。为确保“中元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单位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整治规范中元节期间县城祭祀行为的通知》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于2019年7月12日下发《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治规范中元节期间县城祭祀行为的通知》(富政办发〔2019〕56号)文件。同时,我单位详细制定了《2019年中元节期间规范整治县城区祭祀行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作。
(二)细化任务。方案中明确了整治时间、范围、内容,细化了工作任务,以县城辖区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河道沿岸为重点开展“中元节”专项整治行动。同时,针对“中元节”祭祀时间跨度长、地点分散的特点,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统筹安排了指挥组、定点管控组、机动巡查组、安全保障组等27个工作小组,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留空档和盲点。
(三)提前宣传。我单位组织执法人员在县城主要街道、公园、广场、社区等地域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车辆巡回播音等形式开展“整治规范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发放《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规范2019年中元节期间县城区祭祀行为的通告》、《富源县城区整治规范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倡议书》6000余份,悬挂横幅40条,在县城金城广场组织四次大规模宣传活动,设置咨询台12个,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800余人。
(四)专项整治。2019年8月13日至14日期间,我单位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了“中元节”专项整治行动,副县长张德华8月13日晚出席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仪式并讲话,8月14日晚亲临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检查指导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累计出动人员800余人次(我单位全员出动)、执法车辆40台次、洒水车辆8台次、洗扫车6台次、保洁车8台次。
(五)取得实效。通过我单位前期做的大量宣传整治工作,2019年“中元节”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2019年“中元节”当晚县城城区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河道沿岸等地域未发生一起违规祭祀行为,有效的保障了市容环境干净整洁,维护了良好的城市形象。
范官文、丁文君委员,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指导和帮助!同时,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工作建议。
承办人:陈波
督办人:胡文祥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