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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对富源县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富农发〔2019〕99号)

  •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
  • 015158708/2022-05374
  • 2019-08-05 14:39
明晓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厕、路灯等提升人居环境项目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城乡人居环境提升
富源县2016年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来,出台了《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富办发〔2016〕66号)文件,文件明确指出县城要按照“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要求进行治理,农村要按照“七改三清”进行整治,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中安、胜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其中“改电”一项中明确“实施村庄亮化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路灯和节能灯具”,牵头单位为县工信局、富源县供电有限公司;配合单位有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改厕”一项中公厕新建和改造牵头为县住建局,配合单位有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局)、县人居办、人行富源县支行、建行富源县支行、农行富源县支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商业银行富源支行、农业发展银行富源支行。
二、农村环境整治
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2018年出台了《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富办发〔2018〕39号)文件,文件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七个方面开展全面整治工作,其中《富源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中,一是成立了富源县“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农办;二是明确职责,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党委、政府,中安、胜境街道办党工委、办事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如:县乡公厕规划牵头单位有县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局),配合单位有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局;行政村公厕和农村户厕改造牵头单位有县委农办、县住建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有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等;厕所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管理。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自农业农村局挂牌成立以来,过去由住建部门牵头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职能交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在6月份参加全省在罗平县农村环境整治暨“厕所革命”业务培训会议后,代县委、县政府拟定了《关于调整和充实富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富源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富源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印发了《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导则(试行)》和《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级书记”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四、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了全县159个行政村公厕、18余万户农户农村户厕和农村户用沼气池全面普查和调查工作,该工作任务计划2019年7月上旬完成数据汇总和上报;二是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全县2019年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74.7万元,用于农村垃圾综合处理、污水处理、村内环境清洁美化等,县农业农村局发函到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求各乡(镇、街道)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及时组织实施;三是依据农村厕所普查结果,达到和通过改造达到85%以上卫生厕所和无害化卫生厕所的行政村,及时申报“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国家奖补资金项目。
五、建立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把农村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实行垃圾收集清运收费制度,每人收费15元,财政补助15元/人,用于支付清运车辆维修费、燃油费、驾驶员工资、保洁员务工费等。
承办人:田友高
督办人:李生飞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