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七届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富农发〔2019〕60号)

  •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
  • 015158708/2022-05292
  • 2019-08-02 17:00
李开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建设生猪屠宰和活畜交易市场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中“规范建设生猪屠宰场”的问题
富源现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6个,其中:A证3个、B证3个,主要分布在城区中安、胜境2个街道和墨红、大河、富村、老厂4个乡镇,主要经营模式为代宰,年设计屠宰能力为55万头,2018年屠宰生猪8.4万头,仅达到设计能力的15%。
现还有营上、竹园、十八连山、古敢4个乡镇未建设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后所和黄泥河(原建设2个,由于经营等多方面原因,证被吊销),区域内消费的猪肉均由散户屠宰供应,按法律规定均未能开展屠宰检疫。
生猪定点屠宰审批权限在市人民政府,目前未建有定点屠宰场的乡镇在投资主体明确并有投资意愿的情况下我们会全力配合积极向市级监管部门申办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市委市政府拟在曲靖规划建设一个年屠宰能力100万头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届时全市范围内各市场的肉品将可采取冷链进行集中配送。
审批条件:1、企业申请;2、可研报告;3、乡镇有关部门对有新建该项目有关事项的初审意见;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5、土地落实情况证明;6、申报企业请示(对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计划局);7、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给县发展计划局的立项备案建议;8、发改部门立项备案文件;9、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10、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1、环评意见书(建好后提供)。
二、关于建议中“规范建设活畜交易市场”的问题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大河乌猪为主的畜牧产业发展,早在 2009年就安排县畜牧局相关人员到周边县考察学习,并于2009年8月形成《富源县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发展调查报告》,2010年1月编制了《富源县牲畜交易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向商务部门作了申报。2003年、2010年和2012年又先后在《 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逐步加大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力度,为企业和农产品搭建功能完善的交易平台”。“要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依托,尽快成立富源县畜禽及其产品交易服务中心,并在部分乡镇建设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十三五”规划中又提出做大做强畜牧业,要建立功能完善的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体系,“十三五”期间规划启动建设一个和国际化接轨的县级“畜禽及其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及服务中心”,在乡镇建设10个畜禽及其产品批发交易服务市场。
富源县委、县政府为了破解在畜牧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曾拟采用招商引资方式来推进畜牧产业的发展,并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增加投入。但由于区位、投资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至今尚未达成投资意向。2016年,富源县委、县政府决定向省申报《云南曲靖国家级优良品种“大河乌猪”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和政府意见,决定由富源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向上级部门申报,并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云南曲靖国家级优良品种“大河乌猪”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后,县农业局积极为项目建设奔走,努力完善和办理了国土、环保、住建、水务等相关手续,但由于没有资金和项目尚未获得上级部门的核准批复,很多实质性的工作至今无法开展。针对规范管理这个问题,根据有关职能职责划分,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村建、公安、畜牧等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市场管理,促进畜禽交易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请你就此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活畜交易体系建设项目纳入中央、省、市项目库,积极向上申报争取项目补助。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继续得到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指导!
承办人:吕志华
督办人:李生飞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