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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七届三次会议第9号重点建议的答复(富农发〔2019〕78号)

  •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
  • 015158708/2022-05293
  • 2019-08-02 16:56
张朝阳、罗忠华、李飞、李稳朝、晏建雄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政策扶持着力点,提升农业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富源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产业扶贫工作,2017年成立了富源县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富办字[2017]68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并从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了一名副局长和6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抓好办公室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11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贫开发〔2016〕40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抓好了产业精准扶贫工作。
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
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产业扶贫思路,2016至2018年,全县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扶持197个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建立完善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联动发展机制。坚持短平快项目与长效项目相结合,在全县大力发展辣椒、魔芋、烤烟、山药、中药材、养殖等特色产业,切实提高产业扶贫资金的促动增收作用,确保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到2018年底,带动2146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辣椒16550亩、魔芋2799亩、烤烟2100亩、山药1354亩、蔬菜7856亩、中药材1349亩、花椒1440亩、生姜3840亩、黄桃1425亩,发展大河乌猪13552头、肉牛3287头养殖等产业。户均种植特色经济作物1.5亩以上或实施大河乌猪、肉牛等养殖,贫困户户均实现增收3000元以上。
二、用活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政策,保障贫困户受益分红
在全县推行落实“入股分红型”产业发展模式,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金融扶持农业产业扶贫,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向银行申请不高于5万元的贷款并入股到企业、合作社,按年分红,2014-2017年,全县共投入扶贫小额信贷资金4.1亿元,支持农户11729户用于发展农业产业,2018年全县已投入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183亿元,支持2780户贫困户用于发展温氏扶贫生猪养殖小区建设,投资期限为三年,企业每年按照年收益不低于5%的标准进行入股分红,户均年可分红2500—5000元,实现了企业和贫困户“双赢”及“真扶贫、扶真贫”目标,开创了金融扶持农业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新局面。如:富村镇佳芋食品有限公司利用好贫困户贷款入股资金,发展魔芋深加工产业,公司日益发展壮大,2017年公司为40户贫困户发放分红款10万元,户均分红2500元。
三、引导贫困户盘活土地资源,促进贫困户增收
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从群众土地入手,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运作模式发展种植、养殖业,通过村民的土地流转,土地资源及产业扶贫资金入股企业(合作社),积极创新经营模式,发展设施农业、进行集约化经营。2014年至2018年9月全县共流转土地(包括耕地、山地)16.1万亩(其中:2018年新增土地流转52273亩),涉及农户27191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078户,并优先返聘贫困户到经营主体务工,贫困户户均实现增收2000元左右。如:云南满地金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在辣椒产业发展中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科技推广”的生产模式,2018年以土地流转形式建立了500亩辣椒种植基地,每亩流转费用500元,吸纳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参与种植、中耕管理收获等务工人数600人,加上土地租金,实现贫困户年收入在15000元左右,这种“租地返聘”的扶贫模式为贫困户脱贫增收创造有利条件。
四、着眼长远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不返贫
在做好传统特色农业的基础上,立足长远,引进县外优而强的龙头企业进行合作。一是引进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生猪养殖。养殖小区采用“村党总支(村集体)+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运作模式,每个小区投资300万元左右,温氏集团为每个小区无息垫资80万元,县政府协调整合产业扶贫发展扶持资金20万元以上,村集体为贫困户协调贴息贷款融资资金200万元左右,合作社负责清还贫困户贷款,贫困户按贷款融资金额领取收益。通过这种建设融资分配管理模式,确保贫困户长期、稳定、可持续增收,同时又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贫困户、龙头企业、村级集体经济三方共赢。到目前,全县在建温氏生猪扶贫养殖小区81个,已陆续投入运营(现投入运营养殖小区6个),小区建成后,每个小区年可出栏肥猪4000头,年利润可达60万元,81个小区覆盖贫困户3400多户,户均年收益3000元以上,同时带动81个村实现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二是引进云南善馨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采取“公司+合作社+深度贫困户”的模式,发展软籽甜石榴种植5339亩,覆盖5213户深度贫困户,软籽甜石榴3年投产后,预计贫困户户均年增收1万元以上。
五、加强培训指导,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
全县采取产业扶贫与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指导相结合,既扶贫又扶志、扶智,教育引导贫困户树立自强、自信的观念,切实增强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逐步实现贫困户依靠自己勤劳致富。
六、提升组织化程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加大对各乡(镇、街道)的政策指导和工作督查力度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以班子成员为组长,分组对每项重点工作都开展专题指导,并对每项重点工作开展了督查检查,并向局党委会提交专项督查报告。比如,在春耕生产阶段,富源县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对当前农业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分四个组于2019年5月7-10日对全县春耕生产、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了督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了解决方案;特别是针对土地确权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滞后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了12个工作组入驻各乡(镇、街道)开展业务指导,实行工作不结束工作组不撤回的硬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针对脱贫攻坚发展起来的温氏生猪养殖小区和软籽石榴产业,县农业农村局专门成立了两个技术指导小组跟踪指导,全面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建立“分片包干”工作机制,按照云南省《关于强化政策支持,规范“双绑”工作的意见》,完善产业益贫带贫机制
1、 制定了《富源县建立“三联三争”机制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的实施意见》在全县建立平台联建、资源联合、利益联结,安置点党支部争红旗、党员干部争标兵、农民群众争积分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三联三争”);通过“三联”实现产业资源的集约化、规模化,通过“三争”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推动各级党组织集中力量抓脱贫、整合资源促脱贫、动员群众争脱贫,圆满完成产业扶贫工作。着力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建设一批示范带动生产基地、打造一批绿色优质产业品牌、构建一套便捷高效服务体系,做到县有主导产业、村有特色产业、户有致富门路,实现组织坚强有力、产业集约发展、群众增收致富。
2、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的挂钩奖补激励机制。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含10户)起计奖补,每带动1户贫困户当年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含5000元)给予3000元奖补,奖补总额不超100万元。
3、聚焦贫困群体,实行兜底保障。采取“支部+托管代养+农户(贫困户)”的模式,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力不足的贫困户,采取经营性托管、承包式托管、租赁式托管等方式,将土地等生产要素托管给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让贫困户先取得保底性收益,再结合自身条件发展生产。
(三)开展“僵尸”社、“低能”社、“问题”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云南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云农办通〔2019〕4号)、《关于转发〈云南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曲农〔2019〕38号)文件要求,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于2019年5月4日—6月10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专项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具体责任,制定了《富源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截止到2019年4月底全县注册了87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62个),经排查: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合作社数95个,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合作社数123个,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数79个。在下步工作中,一是对没有排查到的合作社,进一步进行排查,对排查摸底完的合作社要就问题作出准确判断,分类归置,形成统一的问题台账,为下步分类处置和依法查处提供依据。二是按照全面排查摸底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对无农民成员参与,无实质经营,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对有生产经营,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指导合作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社;对有经营困难的合作社要及时跟踪帮扶;对享受国家扶贫优惠政策,项目资金的“空壳社”,要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贫困户利益。
(四)开展“名股实债”“借贷收息”问题排查清理整顿行动,防范资金风险
富源县始终把农业产业发展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在县级成立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乡(镇、街道)成立分公司,村(社区)成立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土地租赁返聘”“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入股分红”等扶贫模式,不断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帮助贫困户建立长效稳定的产业增收渠道。
(五)规范产业扶持资金使用流程
在资金的整个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 《富源县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和《富源县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层层把关,规范产业扶持资金使用流程。
首先,项目的确定。县级成立扶贫投资开发公司,乡级成立分公司。乡级结合本级实际,制定项目方案。在乡级方案的基础上,县级成立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核定,评审通过后经批复再由乡级具体实施,县级跟踪监管,绩效问责。
其次,资金的拨付。项目资金采用报账制管理,乡财政所单独立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资金。
项目检查验收。项目建设结束,县产业扶贫开发公司组织纪委、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对项目一一检查落实,按查的结果追效问责。
(六)2019年农业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措施和办法
2019年,全县初步整合农业产业扶贫资金7000万元,并严格从项目库中选择适宜项目上报市评审后,再实施。在资金上严格按照《富源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使用和管理。按照“谁使用、谁主管”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履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项目责任部门及乡(镇)、街道履行实施和资金安全主体责任,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加强监管、落实监管职责。
首先,规定了整合资金使用范围。整合资金围绕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经工代赈、贷款贴息等方式,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主要用于五个方面:支持贫困地区围绕现行脱贫标准,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培育和状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提高农村扶贫就业和生产能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整合资金项目管理费。
其次,规定了整合程序。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存——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年度统筹资金实施方案——资金实施方案一经确定、未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不得调整。
第三,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局建立统筹整合资金台账,项目责任部门、乡(镇、街道)财政所建立整合资金使用台账——规定资金下达流程。
第四,完善项目管理:整合资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乡镇(街道)负责”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
第五,落实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责任部门(乡镇、街道)牵头,扶贫办、项目相关部门、审计检查、项目所在地村民代表组成工作组开展项目初验,形成初验报告后提请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六,监督问效。
最后,感谢您对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关心,并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人:张成方
督办人:谷华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