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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政局对富源县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答复(富民复〔2019〕3号)

  • 富源县民政局
  • 2019-08-01 22:09
尊敬的潘庭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人居环境推进文明殡葬改革的提案》,已交县民政局办理,民政局高度重视,经会议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富源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殡葬改革是富源县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您所提建议,正是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
由于富源县殡葬改革工作起步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葬启动前,宣传发动工作只处在预热阶段,今年四月以来,随着全县《殡葬管理制度》《富源县遗体跟踪管理暂行制度》及相关制度的出台,确定了火化时间节点,全县上下迅速掀起了殡葬改革工作热潮。
一是县级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同时在每个村(社区)确定了1名殡葬信息员,全县1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确定了1名殡葬联络员;县级组建了不少于50人的应急执法队伍,各乡镇(街道)组建了不少于30人的应急执法队伍,并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年终考核重要指标给予考核,形成了从上到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县委县政府相继组织中安街道、胜境街道、民政、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对城区街道、人行道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堂),举行度亡活动,办丧期间在城区各道路燃放鞭炮、高声鼓号奏乐及抛撒纸钱、在城区街道组织人力步行送丧活动、送葬队伍在城区街道停留的情况进行整治,随后向各乡(镇)进行推进,在乡(镇)街道中已基本没有不文明的四类现象。特别是于2019年5月份下发了《富源县遗体跟踪管理暂行制度》,制度要求禁止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禁止绕棺、搭桥等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将骨灰私自拿回家中、搭建灵堂,不文明殡葬风俗已得到了基本遏制。
三是自2019年4月以来,各类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明确了火化时间节点,我县充分利用富源县电视台、宣传展板、宣传画册和富源微生活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学习殡葬改革相关政策,由富源县民政局统一印制48万份宣传资料,发放到千家万户,并以村小组为单位,统一制作宣传音频,利用广播整天整点播放相关政策。同时组织各村(社区)殡葬信息员,开展统一培训,然后进入入户挨家宣传发放《富源县殡葬管理遗体跟踪处理制度(暂行)》《惠民殡葬补助标准及收费标准》等法规政策和丧事办理程序,对群众不清楚、不理解的政策耐心细致的讲解,消除群众的恐慌思想。
殡葬改革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稍一放松就会死灰复燃,富源县民政局将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全县人民转变思想观念,继续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督办人:富源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正华
承办人:富源县民政局殡葬管理科 杨柳
联系电话:0874—4618039
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民政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