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富源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答复(富人社〔2018〕43号)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15158708/2023-08638
  • 2018-06-07 13:47

邓涛委员:
非常感谢你对我县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你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编外聘用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编外聘用人员的参保现状
通过查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系统,截至目前全县已为编外人员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共有48 个,共1411人参保。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2008〕4号),对编外用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编外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险种的选择
一是关于缴费年限、基数、比例、参保时间及退休待遇相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必须满十五年方可计算养老金,且目前不允许补缴。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经本人自愿,可一直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及《富源县城乡镇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规定,属城乡居民的,每年可缴纳100至2000元的养老保险费,年满60周岁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补缴足15年,次月便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同时,根据《富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才可以按月领取城镇居民养老金,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待遇不可重复享受。
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省级统筹,相关的缴费基数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以2017年为例,2016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为5297元,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在5297的60%到300%之间,即缴费基数在3178到15891之间,缴费比例单位为19%(自2016年5月开始执行,以前为20%),个人8%,年缴费金额在10296.72元到51486.84元之间。
关于退休待遇即养老金的计发问题,因退休待遇由缴费年限、缴费金额、个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年限、退休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等多种因素决定,因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同样的缴费标准因退休时间不同待遇都会有差异,不到退休年龄无法计算出其准确的待遇。
二是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参加险种的问题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是关于缴费标准高,聘用人员没有能力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由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相关政策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县级无权降低缴费比例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相关保险费。同时,编外用人情况复杂,有些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等。
下步工作中,县人社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将动员符合参保条件的编外聘用人员全员参保,提高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承办人:赵 盖 联系电话:0874-4610698
督办人: 李 杰 联系电话:0874-4088358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